上班途中遇车祸,交警认定对方负全责,交给保险公司负责理赔,那么我在上班(我们公司星期六日是调休,我是星期六休息星期日上班,星期日上班早上被撞)算不算工伤,如果算流程怎么走,希望知道的告诉我,还有就是对方是不是要负我营养费和精神损失费,这个费用是和保险公司的一起负还是提前付???
按规定,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算工伤。可以向当地工伤认定部门申请工伤认定,享受工伤待遇。
《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上班途中受伤是否属于工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