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知道女方告知患有精神病,男方同意结婚,婚后四年后要求离婚,法

婚前知道女方告知患有精神病,男方同意结婚,婚后四年后要求离婚,法院会怎么办?

  法律规定: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婚姻无效。最高法《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如何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若干具体意见》第一条规定, 一方患有禁止结婚疾病的,或一方有生理缺陷,或其他原因不能发生性行为,且难以治愈的。可以视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一方坚决要求离婚,经调解无效,可依法判决准予离婚。精神病属于禁止结婚的疾病,本案,可以宣布婚姻无效,也可以判决准予离婚。


  一、《婚姻法》的相关规定:

  1、第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禁止结婚:

  (一)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

  (二)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

  2、第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的;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

  (三)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

  (四)未到法定婚龄的。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第八条规定,婚前医学检查包括对严重遗传性疾病、指定传染病及有关精神病的检查。可见,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主要包括以下三种疾病。

  1、指定传染病,是指《传染病防治法》规定的艾滋病、淋病、梅毒、麻风病等医学上认为影响结婚和生育的其他传染病。《母婴保健法》第九条规定:婚前医学检查,对患者指定传染病在传染期内或者有关精神病在发病期间内的,医师应当提出医学意见;准备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暂缓结婚。

  2、严重遗传性疾病,是指由于遗传因素先天形成,患者全部或部分丧失自主生活能力,后代再现风险高,医学上认为不宜生育的遗传性疾病。如《母婴保健法》第十条规定:结婚前医学检查,对诊断患医学上认为不宜生育的严重遗传性疾病的,医师应当向男女双方说明情况,提出医学意见;经男女双方同意,采取长效避孕措施或者实行节扎手术后不生育的,可以结婚。但《婚姻法》规定禁止结婚的除外。

  3、有关精神病,是指精神分裂症、躁狂抑郁型精神病以及其他重型精神病。

  三、最高法《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如何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若干具体意见》第一条规定:

      一方患有禁止结婚疾病的,或一方有生理缺陷,或其他原因不能发生性行为,且难以治愈的。可以视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一方坚决要求离婚,经调解无效,可依法判决准予离婚。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6-09-30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如何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若干具体意见》第三条规定:婚前隐瞒了精神病,婚后经治不愈,或者婚前知道对方患有精神病而与其结婚,或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患精神病,久治不愈的,视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一方坚决要求离婚,经调解无效,可依法判决准予离婚。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