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班把脚扭伤了,休了2个月仍行走不便,休息期间单位没发我工资和医疗费,没做工伤认定,可以要求赔偿吗?

上班时把脚扭伤了,休息了2个月仍然疼痛,行走不便,我要求单位发我休息期间的工资和医疗费,单位非要我有出示劳动局的工伤认定,才承认我是工伤,请问我没有做工伤认定的情况下,可以要求单位支付医疗费和工资补助吗?有何法律依据吗?
如果够不到评级能算得上工伤吗?

原来有一段时间上班的路途发生意外受伤不认为是工伤,现在已把上班途中发生意外受伤列为工伤,单位要你出示劳动局的工伤认定是对的,没有工伤认定,不可以要求单位支付医疗费和工资补助,你到当地人事部门咨询一下就知道啦,因为他们掌握政策和伤情鉴定标准,劝你还是去一趟吧,单位已默认你是工伤,你就要拿出标准,不然领导没法开口,要理解单位情况,领导不是难为你,祝你好心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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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6-07-08
1、上班把脚扭伤了,休了2个月仍行走不便,应申请工伤认定,认定为工伤后,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工伤期间的工资待遇。
2、《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3、《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八条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
(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
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申请人按照书面告知要求补正材料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受理。
第2个回答  2011-10-18
《工伤保险条例》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你可以先申请工伤认定,然后规矩规定要求用人单位赔偿。
纵横法律网 贵铸律师追问

如果够不到评级也能算工伤吗?

第3个回答  2011-10-19
先行工伤认定,再伤残鉴定,然后索赔。
工伤赔偿包括:医疗费、停工留薪期工资、住院伙食补助、护理费、交通费住住宿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如解除劳动关系的,还有一次性就业补助金和一次性医疗补助金,等等。具体数额须结合本人工资等情况确定。
第4个回答  2011-10-18
看来单位在故意刁难,单位要工伤认定,你就让单位协助办理工伤认定,没有工伤认定不能要求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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