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体户交纳个税的基数应该是每一纳税期间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而不是营业额。楼上的计算貌似不对哦!
其中成本、费用是指纳税义务人从事生产、经营所发生的各项直接支出和分配计入成本的间接费用以及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所说的损失,是指纳税义务人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发生的各项营业外支出。
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义务人未提供完整、准确的纳税资料,不能正确计算应纳税所得额的,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定其应纳税所得额。
追问以上的金额是已经减去了成本与费用,是不是要当期营业额换算成全年所得额,计算全年所得税,再倒算成月后,算所得税.如果是这样,8月,9月分别是多少呢?税率表我知道,就是不知道怎么算?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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