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最新会计准则,国有企业核销长期股权投资必须符合以下条件才可以核销:
1.被投资单位已宣告破产或注销;
2.被投资单位处于停产、半停产状态,短期内不能恢复生产;
3.被投资单位财务状况严重恶化、资不抵债;
4.本企业已对被投资单位做了投资损失的准备。
拓展资料
股权投资主要涉及到以下三个会计准则:
1.《长期股权投资准则》:长期股权投资,是指投资方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重大影响的权益性投资,以及对其合营企业的权益性投资。
2.《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不具有控制、不具有共同控制、不具有重大影响(20%以下)的股权投资,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个规范的股权投资。
3.《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合营安排准则》:共同控制的合营企业执行“长期股权投资”准则,共同控制的共同经营执行“合营安排”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