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看见招聘信息,应聘学徒工岗位,签署入职申请表上岗,公司承诺试用期三个月,三个月以后转正再签劳务合同。
工作两个半月后,公司组织考试,以考试不合格,没有合适的岗位,不能提供岗位为由对我进行辞退。
在工作两个半月期间,公司没有签署劳动合同,没有为我缴纳社保,这样合达吗?
我能主张什么权利,劳动仲裁能否胜诉,胜诉可以获得什么?
根据您提供的情况,公司在您入职时没有签署劳动合同,并且在工作两个半月后以考试不合格为由辞退您。同时,公司没有为您缴纳社保,这样的做法可能涉嫌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包括但不限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社会保险法》等。
针对您的情况,您可以主张以下权利:
要求公司支付您的工资和赔偿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因此,您可以要求公司支付您未签订劳动合同期间的双倍工资,并要求公司支付您因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关系而产生的经济赔偿金。
要求公司补缴社保: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用人单位未按照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因此,您可以要求公司补缴您在工作期间未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用。
提起劳动仲裁:如果公司拒绝履行上述义务,您可以向当地劳动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劳动仲裁机构会受理并开展调查取证等程序,最终会根据调查结果做出裁决。如果您胜诉,可以获得以下权利:
(1)要求公司支付相应的工资和经济赔偿金;
(2)要求公司补缴工作期间应该缴纳但未缴纳的社保;
(3)返还相关罚款(如果有);
(4)其他相关权利。
需要注意的是,劳动仲裁是一项比较复杂的程序,需要投入大量的时间和精力。因此,建议您在进行仲裁前咨询专业律师的意见,了解具体的程序和可能的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