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法2021新规空置房物业费

如题所述

2021年1月1日新生效的民法典对物业管理做出了新的规定,对无人居住的空置房,缴交物业费并不一定全额缴交,也可以和物业进行协商,那么物业法2021新规空置房物业费怎么算?民法典关于空置房减免物业费的规定,下面就来一起了解一下吧。
物业法2021新规空置房物业费
空置房没有具体概念,是房地产市场上的专用名词,空置房一般是指没有装修也没有入住的房屋。
1、开发商已经完工的房子,因为没卖出去而形成的空置房。开发商没有卖出去的空置房一般会低价促销或者拍卖抵押。
2、房子被炒房客或者买家买走,没有用于居住的房子。炒房客买走的房子最后肯定都是急于出手的。
3、由于外出打工或者常年不在家而空置下来的房子。外出打工或者常年不在家的农村住宅,有很大部分没有多大价值,尤其是农村地区空置房可能会一文不值。
从2021年开始实施的《民法典》中对于物业费问题做出了更详细的规定,有以下3种情况的可不缴纳物业费。
一、物业提供的服务质量,并没有达到约定的标准
有大多数的业主认为物业的工作太不负责任了,小区内部的一些修缮问题可能是一拖再拖,有的小区业主家里被盗要求物业调取监控查看,物业不予配合,回应业主的是这些物业并没有责任解决。因为这些原因,有的住户就不愿意再缴纳物业费了。
按照2021年开始实施的新规《民法典》的规定,若物业公司提供的服务质量,并没有当初合同约定的标准,甚至没有提供相对应的服务,那么业主可以拒绝缴纳物业费。
二、物业公司擅自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的
现在有部分住宅加入了科技元素,除了要收取物业费之外,还要收取额外的科技费。大家可能不知道,但是有部分业主在居住过程中,并没有感受到科技给居住带来的实质变化,收费又高。此外,还存在物业擅自提高收费标准的情况,从2021年开始,业主可以此为由拒交物业费。
三、因为房屋质量问题还未交房,物业费由开发商缴纳
有开发商在售房阶段或者是交房阶段,就通过一些方法让业主提前缴纳物业费,而且有的开发商还一次性让业主缴纳2年甚至更长时间的物业费。这样就存在争议的,部分项目因为质量问题没有交房,可是物业费就开始计算是不对。因为房屋质量问题还未交房,物业费应由开发商缴纳;如果有类似情况,业主可以拒绝缴纳物业费,如果物业擅自挪动业主提前缴纳的物业费,业主也应该找物业公司要求赔偿。
民法典关于空置房减免物业费
《民法典》明确规定物业人员应按有关规定提供物业服务,并且业主也不能以未接受或不需要接受服务为由拒绝支付物业费用。
(一)已经交付房屋的空置房物业费收取方式
在物业已经出卖并交付给业主的,业主是交纳服务费的义务人。物业交付后,由买受人开始承担,业主的物业费从交付之日起开始计算,入住后,全额收取。业主办理入住手续后长期(连续性六个月以上)未入住的空置物业及入住后长期未使用的空置物业,业主应向物业管理企业书面备案,按规定或约定公共服务费标准的70%交纳空置物业管理费,或按省市县有关部门对空置房减免的规定收取物业费。
(二)尚未交付房屋的物业费收取方式
我国《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规定:“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尚未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用由建设单位交纳。”第二十一条又规定:“在业主、业主大会选聘物业服务企业之前,建设单位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的,应当签订书面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依据以上法规,由开发建设单位承担的物业服务费用,其计费时间是以与物业服务企业的签订的合同规定的计费时间为准。
(三)空置房的物业费收取标准
物业服务收费应当区分不同物业的性质和特点分别实行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具体定价形式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会同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确定。
物业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的,有定价权限的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根据物业管理服务等级标准等因素,制定相应的基准价及其浮动幅度,并定期公布。具体收费标准由业主与物业管理企业根据规定的基准价和浮动幅度在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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