杀人犯违法保外就医,涉案人员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百零一条 司法工作人员徇私舞弊,对不符合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条件的罪犯,予以减刑、假释或者暂予监外执行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扩展资料:
《罪犯保外就医执行办法》第五条 对需要保外就医的罪犯,由所在监狱、劳改队、少管所中队队务会讨论通过,报单位狱政科讨论并邀请驻劳改机关的检察院(组)人员列席参加,初审同意后,进行病残鉴定。
第六条 保外就医的病残鉴定由监狱、劳改队、少年管医院进行,未设医院的,可送劳改局中心医院或者就近的县级以上医院检查鉴定。鉴定结论应经医院业务院长签字,加盖公章,并附化验单、照片等有关病历档案。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最高检——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杀人犯违法保外就医,5名涉事狱医会被处于什么刑法?
一、什么是保外就医?保外就医是指罪犯因为自身患有严重的疾病,在经过司法机关批准之后,可以进行取保监外医治。保外就医又被称监外就医,它是属于监外执行的一种,保外就医是一种人道主义的行为。它所针对的人群有以下几种:被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无期徒刑;有期徒刑或拘役的罪犯,保外就医的条件是这些罪犯必须是身体患有疾病。
二、杀人犯为什么能违法保外就医?王某因为犯了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在内蒙古呼和浩特第一监狱服刑。但是他却采取了保外就医的方式,在监狱外活动长达七年的时间。在这七年中,他旅游工作结婚生子,和正常人的生活没有什么区别。王某能成功实行保外就医的主要原因是有五名狱医不同程度的参加了对王某的六次保外就医和一次暂予监外执行的病情坚定造假,让病情没有达到危重程度的服刑犯王某实现了一场“纸面服刑”。
三、这些狱医将面临什么判决?在对王某保外就医的过程中,这5名狱医除不仅犯了渎职罪还有出现了贪腐的行为,曾经收受过王某家人的贿赂。最后,经过奈曼旗人民法院判决,被告狱医王全仁犯玩忽职守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其他的四名被告人狱医因犯滥用职权罪,分别被判处了有期徒刑五年、五年、三年三个月、和三年。宣判后,有三名被告人不服,提起了上诉,经过二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其实犯人想以以获准保外就医的方式进行“纸面服刑”,其中的程序并不简单,而且需要疏通的环节一点都不少。 曾有很多官员因犯渎职罪帮助犯人保外就医落马的官员。保外就医是一种人道主义的表现,却被这些人用来逃避法律的惩罚。这些罪犯需要严惩,相关的帮他们疏通关系的官员也不能放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