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事故与公司私了,应注意哪些事项?

据媒体报道,2月24日,36岁的李某旺死于一起铁矿生产安全事故。李某旺家属告诉记者,矿方与家属协商达成赔偿协议,“一次性补偿170万元私了”,家属不再追究矿方一切责任。

工伤事故和公司私了要在身体健康情况下进行,家属陪同和律师见证签订协议书上工伤事故与公司失联的话,首先要签合同,一类说这个怎么赔偿?要明确地写在字面上,而且大家的话要盖章或者签字生效才可以,不要觉得跟公司在一起做事,有些东西不好意思谈,该说的要说清楚,该写的要写在上面,到时候话免得真正需要问题的时候也不好扯皮,工伤事故一般都是企业没有买工伤保险,才造成私了,首先你要考虑这些费用能不能够达到你工伤以后的费用,有些工伤他是有后遗症的,要继续治疗的,这要在法律的框架之内,这些都是要私了注意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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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1-03-28
工伤事故与公司私了是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双方协商处理工伤的一种方式,
律师建议,工伤职工首先要对于自身的伤害状况、后期治疗情况、所能达到的劳动能力鉴定等级以及当地有关工伤赔偿的具体项目标准等有大致的了解。在此基础上协商,才有可能达到满意的赔偿结果。私了的赔偿项目可以参照工伤保险条例关于工伤待遇的规定,工伤赔偿的标准是由工伤鉴定结果决定的,在工伤鉴定结果的基础上按照法定的工伤赔偿计算方式进行相关计算得出的最终结果就是劳动者工伤赔偿的数额,在上述数额的基础上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协商最终的赔偿数额以及赔偿款的支付方式。如果公司不能按照规定进行赔付的话,那么最好还是走法律程序!
第2个回答  2021-03-28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也可以协商解决。《工伤保险条例》第五十二条规定:职工与用人单位发生工伤待遇方面的争议,按照处理劳动争议的有关规定处理。《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第六条规定: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应当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本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法院起诉。第二十一条规定:当事人双方可以自行和解。



从以上规定可以看出,法律不但允许用人单位和劳动者进行协商解决,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应当协商解决。上述规定,实际上体现了工伤赔偿的私权性质,尊重了当事人的意思自治原则。

一般情况而言,工伤赔偿的程序有:工伤认定程序,劳动部门根据双方提供的证据以及核实到的情况,在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结论;劳动能力鉴定程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可以延长30日;工伤赔偿劳动仲裁程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劳动仲裁申请后,应当在组成仲裁庭后60日内作出仲裁裁决。按照以上程序,劳动者得到工伤赔偿一般要4至5个月。因此,如果否决工伤私了协议的效力,那么,用人单位便不会和劳动者进行私了,劳动者只有进行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劳动仲裁后,才有可能获得赔偿,占用了劳动行政部门、仲裁委员会的社会资源,同时也牵涉了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人力物力,不利于劳动者权益的及时维护。

如果否认工伤私了协议的效力,也会陷入一个怪圈。假定一个工伤事故私了后,劳动者再申请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劳动仲裁,一套程序走完后,劳动者获得的赔偿肯定要比私了要多一些。

具有可变更、可撤销情形工伤私了协议的救济途径:

赋予工伤私了协议法律效力,由于有的劳动者未进行劳动能力鉴定,或虽已进行劳动能力鉴定,由于劳动者相对于用人单位而言,处于弱势地位,私了协议很可能存在重大误解、显失公平的情形,劳动者如何获得救济?

《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二条 【撤销权的消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权消灭:(一)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重大误解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九十日内没有行使撤销权;(二)当事人受胁迫,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三)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放弃撤销权。当事人自民事法律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撤销权消灭。因此,工伤私了协议在具有以上可变更、可撤销情形时,劳动者在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后,确定工伤私了协议存在重大误解或显失公平时,可申请法院撤销或变更私了协议,如法院撤销私了协议的话,劳动者可以再行申请劳动仲裁委员会进行劳动仲裁。在私了协议未撤销前,劳动者应不得申请劳动仲裁。

索赔技巧:

应弄清赔偿主体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八条规定:“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 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其中所谓明确的被告,就是指原告起诉时必须明确指出被告是谁,是谁侵害了原告的民事权益,或者是谁与原告发生了民事权益的争议。

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第3个回答  2021-03-28

工伤事故与公司私了应注意哪些事项?

经双方协商后,用人单位赔偿因工受伤员工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医疗费、残疾赔偿金、住院伙食补助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

必要的营养费、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护理费、住宿费、误工费、交通费、残疾辅助器具费等,包含了支付受伤员工及家属精神损害抚慰金以及来工地期间的工资等一切赔偿款。

协议签订前是否有申请工伤认定

工伤事故赔偿协议解决前,应先进行工伤认定。

协议签订前是否有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1、关于赔偿的项目范围

在赔偿协议书中对赔偿项目的预定需明确。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29条至第43条对工伤保险待遇作出了明确的规定,其中内容包括: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医疗费、误工费、伤残津贴、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

2、谨慎对待放弃其余权利之条款

在工伤事故赔偿协议书中常见“协议双方履行后,纠纷了结”、“职工一次性获得赔偿后不得再向企业主张其他权利”等条款,该类条款主要体现用人单位的利益,相对于劳动者而言较于弱势,不免受到该类条款的限制,应当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与用人单位进行协商,避免该类条款的出现。

用人单位签订协议的主要目的是在于一次性解决纠纷,避免未来的麻烦。

第4个回答  2021-03-28
  1、协议签订前是否有申请工伤认定
  工伤事故赔偿协议解决前,应先进行工伤认定。进行工伤认定的主要目的是对该起事故定性,明确该事故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2、协议签订前是否有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职工的劳动能力的鉴定结果直接影响到职工的工伤保险赔偿标准及待遇。在签订赔偿协议书前,职工可申请劳动能力鉴定来确定职工应得的赔偿金额。
  3、关于赔偿的项目范围
  在赔偿协议书中对赔偿项目的预定需明确。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29条至第43条对工伤保险待遇作出了明确的规定,其中内容包括: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医疗费、误工费、伤残津贴、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
  4、谨慎对待放弃其余权利之条款
  在工伤事故赔偿协议书中常见“协议双方履行后,纠纷了结”、“职工一次性获得赔偿后不得再向企业主张其他权利”等条款,该类条款主要体现用人单位的利益,相对于劳动者而言较于弱势,不免受到该类条款的限制,应当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与用人单位进行协商,避免该类条款的出现。用人单位签订协议的主要目的是在于一次性解决纠纷,避免未来的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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