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公安部交通管理局官方微博发布了一则通报。通报中说在5月14日晚,济宁交警在一批发市场门口开展酒驾醉驾违法行为专项治理行动时,一轿车在临近检查区30米处时突然加速,绕过前车闯卡,将一名正在现场直播执勤情况的辅警冲撞至隔离绿化带内,并撞开阻车器逃逸。
随后,办案人员锁定肇事车辆及驾驶人杜某斌,并在古槐路罗马假日小区地下停车场将肇事车辆查获,犯罪嫌疑人杜某斌逃离现场。
5月15日19时15分,犯罪嫌疑人杜某斌到济宁市公安局任城分局南张派出所投案,嫌疑人被以危害公共安全罪立案侦查。
整个案件梳理出来就是:驾驶人杜某斌在遇到交警酒驾检查时,驾车强行闯卡,不但撞伤了正在执勤的交警,还逃逸了一整天。
而肇事人第二天下午的投案估计是知道自己酒驾,在等酒精代谢掉吧!
很明显,这位驾驶员除了涉及上述“危害公共安全罪”之外,还有妨碍公务、交通肇事罪等,而且驾驶员在明知前方有人的情况下,依然加速冲卡,是可能造成被撞击着死亡的,他已经涉嫌了故意杀人罪。
根据《刑法》第二章第一百三十三条的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从整个事件发生的过程中,我可以看出来杜某斌已经算是情节恶劣了,但最终的量刑可能要看被撞交警的伤情程度和康复状况。
除了刑事责任之外,杜某斌还要承担民事赔偿的责任,比如被撞交警的医疗费、误工费、营养费等等,这些钱保险是肯定不会赔的,只能他自己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