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车肇事逃逸,如何处罚

今天上午上班的路上,我在直行道上快经过红绿灯路口时,左方左转道上一辆车租车未打转向灯强行变道,当时我的速度比较快,而且上班比较着急,看他过来别我我也很不爽,往左稍微打了一点方向蹭在了他的右后车门上。
随后停车交涉,对方先说我骑线,又说他是正常变道,在我提出打电话报警时,对方上车驾车逃逸。我报警后到交警队写了报案材料,现在在等候处理结果,不知道会怎么处理,对方算交通肇事逃逸吗?
如果对方算肇事逃逸,一般如何判决呢
我现在在等交警的通知,还没有消息

一、交通事故逃逸的处理
  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行为,根据不同情况,分别做如下处理:
  1.对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处200元到2000元罚款,可以并处15以下拘留.
  2.对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没有逃逸的,除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外,由公安机关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3.对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并逃逸的,除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外,由公安机关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并终生不得重新领取机动车驾驶证.
  二、交通事故逃逸相关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修正)》
  第一百零一条 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第九十二条 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逃逸的,逃逸的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对方当事人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责任。当事人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的,承担全部责任。
  《机动车交通事故快速处理办法(试行)》
  第十三条 对肇事逃逸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对驾驶人处以2000元以下罚款,并处15日以下行政拘留,记12分;保险公司按规定应于次年上浮逃逸车辆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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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1-10-31
这个应该算是。 
因为,交通肇事逃逸行为是指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律法规发生交通事故后,对于受害人或受损财物未做必要的抢救或处理或未按规定向公安机关报警,擅自逃离现场,使交通事故所引起的民事、行政、刑事责任无法确定和追究的行为。如果行为人对肇事情况不明知,而驾车继续行驶,这种情况下,行为人所谓的“逃逸”在行为人的主、客观上无非是正常行驶行为的继续化, 是 交通肇事罪中的重要情形。
所以通过你的叙述,他的行为应该是一种肇事逃逸。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2个回答  2011-10-31
这100%是交通肇事逃逸。在双方没有协商好的情况下,单方撤离事故现场,致使交警无法取证,付本次事故全部责任。
我还遇到过更离奇的。我朋友的车和别人的车擦挂,对方也认全责,当时就赔了200块钱,我朋友就把车开走了。谁知对方居然打电话报警说我朋友肇事逃逸,交警通知我朋友去处理,结果可想而知,长了1000张嘴都说不清。最后被罚款、还赔对方修车钱!草,这世上啥人都有!!
第3个回答  2011-10-31
看监控吧,取证很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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