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为加强医院手术安全管理,指导并规范医院手术部(室)管理工作,保障医疗安全,制定本规范。
法律依据:《医院手术部(室)管理规范(试行)(征求意见稿)》
第五条 医院手术部(室)应当具备与医院等级、功能和任务相适应的场所、设施、仪器设备、药品、手术器械、相关医疗用品和技术力量,保障手术工作安全、及时、有效地开展。
第六条 手术部(室)应当设在医院内便于接送手术患者的区域,宜临近重症医学科、临床手术科室、病理科、输血科(血库)等部门,周围环境安静、清洁。医院应当设立急诊手术患者绿色通道。
第七条 手术部(室)的建筑布局应当遵循医院感染预防与控制的原则,符合功能流程合理和洁污区域分开的基本原则。
手术部(室)应设有工作人员出入路线、患者出入路线和物流路线,流向合理。
第八条 手术部(室)的建筑布局应当分为辅助区域和工作区域。辅助区域包括工作人员更衣室、办公室、休息室、卫生间等。工作区域包括手术准备室、手术间、外科刷手区、麻醉恢复室、无菌物品存放间、器械处理间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