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者在面临该问题时,首先要收集证据,为后续的维权做准备。此外,消费者除了自身与经营者沟通进行维权之外,还可以通过向消费者保护协会投诉、向市场监督管理局举报或者向法院起诉等方式进行维权。
具体步骤:
1、保留购买凭证
消费者在商场、超市等场所进行消费时,通常会收到购物小票,建议消费者购买后不要立即丢弃购物小票。同时,目前移动支付非常方便快捷,在购买商品时,建议优先选择移动支付,便于保存付款记录。
2、注意固定产品交接证据
当消费者发现产品存在质量问题时,通常情况下会拿着产品直接到商店退换货,商店的营业员有可能会将消费者购买的问题产品留下,待请示公司后确定解决方案。消费者在将问题产品交付给营业员时,应要求营业员出具收据/接收单,同时对交付的过程拍照留存。
3、收集与固定损失证据
产品质量问题可能造成消费者或者第三人人身、财产损害,比如购买的电子产品发生爆炸导致消费者受伤,因治疗产生的医药费、交通费等费用。消费者应注意保留相关费用的票据、支付凭证,便于日后索赔。
4、通过公证进行证据保全
有时候,产品因其特殊性无法到庭展示,在此情况下,可以由公证机关进行证据保全。如案例二所示,对于无法将产品携带至法庭进行展示的证据,可以通过公证手段进行证据保全。
5、对产品质量进行鉴定
产品损坏的原因多种多样,可能是产品本身存在缺陷,也可能是消费者使用不当造成的,而且有些产品是否存在质量问题难以通过肉眼识别判断。
因此消费者必要时可以请鉴定机构进行鉴定。如案例二中,对于地板出虫的成因是地板本身问题还是安装后外界的虫子飞入难以确定,因此需要由鉴定机构进行鉴定。
6、利用录音录像或采用书面方式固定证据
消费者发现产品出现质量问题,与商家进行交涉时应注意录音录像,避免商家开始承认存在质量问题,之后又反悔不承认存在质量问题的情况出现。
同时,部分产品如有退货期,消费者应采用书面方式提出退货申请,包括函件、邮件、短信、微信等方式,以便保留在退货期内提出退货申请的证据,避免因无证据而导致商家认为逾期提出,因而不予退货。
侵权责任
如消费者购买的商品因存在质量问题,导致消费者或者第三人遭受人身、财产损害的,则受害人有权向生产者或销售者追究侵权责任。
根据《产品质量法》第四十四条规定:“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受害人人身伤害的,侵害人应当赔偿医疗费、治疗期间的护理费、因误工减少的收入等费用。
造成残疾的,还应当支付残疾者生活自助具费、生活补助费、残疾赔偿金以及由其扶养的人所必需的生活费等费用;造成受害人死亡的,并应当支付丧葬费、死亡赔偿金以及由死者生前扶养的人所必需的生活费等费用。
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受害人财产损失的,侵害人应当恢复原状或者折价赔偿。受害人因此遭受其他重大损失的,侵害人应当赔偿损失。”
以上内容参考 澎湃新闻-产品质量不合格的“维权之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