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51:为什么公司的创始人会被踢出局?

如题所述

#每天三件事,第551天#

很多公司的创始人最后都被公司的董事会踢出局。乔布斯就是一个典型代表,1985年他被自己创立的苹果公司董事会投票出局。其实新浪、万科、俏江南、桔子酒店、雷士照明,都发生过同样的事情。

为什么创始人会被踢出局呢?最直接的原因当然是失去了对公司的控制权。在不断的融资过程中,股权被稀释,后来当然就是逐渐失去了对公司的控制权。

桔子酒店的创始人吴海出局后说,创始人只是公司的代孕妈妈,而投资人才是公司真正的母亲。马云则说,创始人是亲生父母,投资人都是公司的舅舅。为什么他们同为创始人,对公司和的认识有这么大的不同呢?

当然是他们对控制公司股权的方法不同了。

怎么保住对公司的控制权呢?

经济学里有一个优序融资理论,就是说融资首选是哪部自有资金,七次是外部债权融资,最后才选择外部的股权融资。在迫不得已的情况进行股权融资的话,要把握好三条生死线。

第一条线是2/3,叫做绝对控制权。如果拥有三分之二以上的股权,公司所有的重大事项你都可以表决通过。比如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这些公司最大的事情。你都说了算。

第二条线是1/2,叫做相对控制权。如果拥有半数以上的股权比例,除了前面说的那些重大事项决定不了,级别上其他所有的普通事项,在股东会议进行表决时,你都可以说了算。

第三条线是1/3,这条线较重大事项一票否决权。

那些好兄弟创业时,公司股份平均分的,多半最后都以散伙为结局。

1994年,四个年轻人筹集了8千块钱开了一家火锅店,各占25%的股权。从这时候起,就已经为危机买下了伏笔。到了2007年,四个人已经称为两家人,各占50%的股份。一对夫妇强势的提出让另外一家转让给自己18%的股权,加上自己原来的,刚好时68%,拥有对公司的绝对控制权。关键是那时候18个点的股权怎么也是上亿的价值了。而他们要用公司最早注册时的不到2000元的价格来购买。

如果是你,你会把上亿的股份用白菜价卖了吗?估计不会。但实际上,这件火锅店的那对夫妇出让了自己的股权。这就是张勇铁腕多股权的海底捞火锅的故事,另外一对夫妇是施永宏夫妇。后来什么情况呢?在张勇的努力下,海底捞2018年上市,当天市值945亿港元。施永宏两口子即使只有32%的股份,也差不多有255亿港元。

只有掌握了三条股权生死线,才不会被董事会扫地出门。

当然关于公司的控制权,还有另外一种形式就是同股不同权,同种类型的股票,可以拥有不同的投票权。拥有合理比例的投票权,就是拥有控制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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