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职务序列套定

如题所述

法官职务序列套定指的是实行法官等级与行政职级脱钩,建立有别于其他公务员的法官单独序列管理及工资制度。

一、列入法官职务序列的人员: 

1、院长、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庭长、副庭长;

2、内设及派出的审判业务机构的审判员、助理审判员。 

二、法官职务序列等级:

1、省部级副职:二级大法官,二级大检察官;

2、厅局级正职:一级高级法官,一级高级检察官;

3、厅局级副职:二级高级法官,二级高级检察官;

4、县处级正职:三级高级法官,三级高级检察官;

5、县处级副职:四级高级法官,四级高级检察官;

6、乡科级正职:一级法官,一 级检察官;

7、乡科级副职:二级、三级法官,二级、三级检察官;

8、科员:四级、五级法官,四级、五级检察官。

三、套改工作的管理权限和程序:

1、各级法院、检察院干部部门填写《法官职务套改登记 表》《检察官职务套改登记表》,并进行审核。

2、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审批。

3、高级人民法院《法官职务套改登记表》,报省级党委组织部备案。中级人民法院和基层人民法院《法官职务套改登记表》,由地市级党委组织部汇总并分别经高级人民法院、形成《法官职务套改名册》报省级党委组织部备案。

4、办理任职手续并将《 职务套改登记表》存入本人挡案。套改工作完成后,法官职务与级别的确定、晋升或降低,按照规定的程序和干部管理权限批准或决定。

扩展资料:

法官职务序列套定条件:

1、担任审判委员会委员、庭长、副庭长或者内设及派出机构领导职务两年以上的副科级法官,以及级别达到二十三级的副科级法官,可确定为二级法官;其他副科级法官、检察官以及担任审判委员会委员、庭长、副庭长或者内设及派出机构领导职务的科员级法官确定为三级法官。

具备拟任副科级法官所需任职年限条件的科员级审判员,其中担任主审法官,为三级法官;其他科员级审判员,根据本人德才表现、 业务能力和法官、检察官职数等情况,可确定为三级法官。

2、大学本科毕业的科员级助理审判员,以及担任助理审判员两年以上的,可确定为四级法官;其他助理审判员确定为五级法官。

参考资料来源: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我国法官等级将与行政职级脱钩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1-11-04
如何将现任法官、检察官职务套入新的职务序列?
答:《暂行规定》实施后,法官、检察官职务层次按照与综合管理类公务员的下列对应关系套入新的等级:
国家级副职:首席大法官(检察官);
省部级正职:一级大法官(检察官);
省部级副职:二级大法官(检察官);
厅局级正职:一级高级法官(检察官);
厅局级副职:二级高级法官(检察官);
县处级正职:三级高级法官(检察官);
县处级副职:四级高级法官(检察官);
乡科级正职:一级法官(检察官);
乡科级副职:二级、三级法官(检察官);
科员:四级、五级法官(检察官)。
原法官、检察官等级制度不再执行。本回答被提问者和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11-11-08
上述回答并不正确,
科员对应的法官级别可以是一级、二级、三级、四级、五级法官,
所谓的正科、副科影响的是法官的津贴、职务工资而已,
工资=级别工资+职务工资+公务员津贴+检察工资岗位津贴+其他补助
所谓的法官职务序列的实行,仅仅影响到了法官们的级别工资,而这级别工资就是工资收入的一小部分,所以,再怎么改,对我们的法官的工资基本上没有什么影响,也不用眼巴巴愁着盼着了。
第3个回答  2011-11-09
法官检察官职务等级应是单独职务等级,不应该参照行政级别,更不应该与行政级别对应。
第4个回答  2021-03-19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