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亲去世后其他兄妹要求我一人承担赡养母亲该怎么办

父亲过世前立下遗嘱将一处房产及他人欠我父亲的十万元欠款由我继承并公证,并交代母亲将来和我一起生活(母亲现在和我一起生活),现在办理遗嘱继承过程中,公证处要求我提供其他兄妹的声明我现在持有的公证书是我父亲所立的最后遗嘱的声明书,其他兄妹拒接公证声明书,要求我先公证由我一人赡养母亲声明,内容包括、
1、被赡养人与赡养人共同生活,被赡养人有微薄的社会养老保障金,如被赡养人在生活中有经济需要,赡养人可跟据实际情况给予支付。
2、被赡养人生病,赡养人应及时给予医治,并负责生活照料与护理。其他儿女也应共同照料生活与护理,被赡养人无力支付的医疗费、护理和照料费用,由赡养人承担。其他儿女应各尽自己的责任与义务.
3、赡养人应为被赡养人提供安全、舒适、方便的居住场所及衣物,被褥等其他生活用品。
4、被赡养人去世后,赡养人要按照有关规定办理丧葬、丧葬费用由赡养人承担。
5、未经被赡养人同意,赡养人不得侵占或私分被赡养人的财产及其它合法收入。
6、赡养人的配偶协助赡养人履行赡养义务。
父亲生病一年多我一直照顾父亲并且治疗费用大部份是我承担的,父亲过世后所有的丧葬费用也都是我一个人承担的,也许下是父亲觉得我孝顺吧,将一些财产留给了我,我赡养母亲没有任何怨言,只是父亲走后我个人经济压力很大,孩子还小,我和我爱人都没有稳定的工作,为了给父亲看病已经已经两年多没有收入,母亲又有三高,糖尿病。
希望哪位网友能够帮我指点一下,我该怎么维护我的权益及通过什么方式让其他兄妹分担赡养费用和将来所发生的费用,谢谢大家

  有以下几种处理方式(包括,但不限于):
  1,可以与母亲签订扶养协议,母亲由当事人一人扶养,遗产也由当事人一人继承;
  2,如果不想独自一人扶养母亲并继承遗产的,可以与兄弟姐妹协商,所有子女均摊赡养义务以及继承权利;
  3,协商不能达成一致协议的,可以起诉法院解决;
  4,法律上来说,不管是赡养义务还是继承权,都是男女平等的。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关于赡养的规定:
  第十三条 老年人养老以居家为基础,家庭成员应当尊重、关心和照料老年人。
  第十四条 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
  赡养人是指老年人的子女以及其他依法负有赡养义务的人。
  赡养人的配偶应当协助赡养人履行赡养义务。
  第七十四条 老年人与家庭成员因赡养、扶养或者住房、财产等发生纠纷,可以申请人民调解委员会或者其他有关组织进行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人民调解委员会或者其他有关组织调解前款纠纷时,应当通过说服、疏导等方式化解矛盾和纠纷;对有过错的家庭成员,应当给予批评教育。
  人民法院对老年人追索赡养费或者扶养费的申请,可以依法裁定先予执行。
  二,我国《继承法》的规定:
  第九条 继承权男女平等。
  第十三条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第三十一条
  公民可以与扶养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按照协议,扶养人承担该公民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遗赠的权利。
  公民可以与集体所有制组织签订遗赠扶养协议。按照协议,集体所有制组织承担该公民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遗赠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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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1-09-20
“父亲过世前立下遗嘱将一处房产及他人欠我父亲的十万元欠款由我继承并公证,并交代母亲将来和我一起生活。”
——这属于附有义务的遗嘱继承,根据《继承法》第二十一条的规定,你如果接受遗嘱给你的财产,就应当担负起抚养你母亲的义务,否则经有关单位或者个人请求,人民法院可以取消你接受遗产的权利。
将心比心,换位思考,如果你父亲把财产全部给了你一个哥哥,四个姐姐中的某一位,再让你承担赡养你母亲的费用,你能同意吗?
还有一个问题,“一处房产及他人欠我父亲的十万元欠款由我继承”,这一处房产及十万元债权是不是你父亲和你母亲的共同财产?如果是,你父亲不能把这处房产及十万元债权全部作为遗产给你。因为它侵害了你母亲的合法权利,如果你母亲提出异议,诉之法律,这个遗嘱的内容也是无效的。
附:
《继承法》第二十一条 遗嘱继承或者遗赠附有义务的,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应当履行义务。没有正当理由不履行义务的,经有关单位或者个人请求,人民法院可以取消他接受遗产的权利。追问

我母亲现在与我一起生活,父亲的房产是单独所有的,父亲与母亲是2003年办理的离婚,房产和钱款的借据都是2008年以后的,我同意并且有义务赡养母亲,只是要求其他兄妹一起分担将来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这样是否成立,谢谢

追答

既然你是“要求其他兄妹一起分担将来所发生的医疗费用”,为了不伤害兄弟姐妹之间的骨肉亲情,那何必在现在提出“将来”这个容易伤感情的问题呢。你可以和他们协商约定你母亲“将来所发生的医疗费用”的分担份额,但是如果通过诉讼解决,我个人认为,法院是不会支持你的诉讼请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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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2011-09-18
协商,私下将谈话录音,
如再达不成合意起诉。追问

我有一个哥哥,四个姐姐,他们商定后将一份协议书电子版发给我,要求我周二一起去公证处做公证,如果起诉是要起诉他们五人么?应该怎么起诉,我是说应该告他们什么才对,谢谢

追答

五个一起起诉。你可以请律师发一封律师函,先督促一下他们,不配合就起诉他们支付赡养费以及协助办理遗产转移等,诉讼请求可以多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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