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亲过世前立下遗嘱将一处房产及他人欠我父亲的十万元欠款由我继承并公证,并交代母亲将来和我一起生活(母亲现在和我一起生活),现在办理遗嘱继承过程中,公证处要求我提供其他兄妹的声明我现在持有的公证书是我父亲所立的最后遗嘱的声明书,其他兄妹拒接公证声明书,要求我先公证由我一人赡养母亲声明,内容包括、
1、被赡养人与赡养人共同生活,被赡养人有微薄的社会养老保障金,如被赡养人在生活中有经济需要,赡养人可跟据实际情况给予支付。
2、被赡养人生病,赡养人应及时给予医治,并负责生活照料与护理。其他儿女也应共同照料生活与护理,被赡养人无力支付的医疗费、护理和照料费用,由赡养人承担。其他儿女应各尽自己的责任与义务.
3、赡养人应为被赡养人提供安全、舒适、方便的居住场所及衣物,被褥等其他生活用品。
4、被赡养人去世后,赡养人要按照有关规定办理丧葬、丧葬费用由赡养人承担。
5、未经被赡养人同意,赡养人不得侵占或私分被赡养人的财产及其它合法收入。
6、赡养人的配偶协助赡养人履行赡养义务。
父亲生病一年多我一直照顾父亲并且治疗费用大部份是我承担的,父亲过世后所有的丧葬费用也都是我一个人承担的,也许下是父亲觉得我孝顺吧,将一些财产留给了我,我赡养母亲没有任何怨言,只是父亲走后我个人经济压力很大,孩子还小,我和我爱人都没有稳定的工作,为了给父亲看病已经已经两年多没有收入,母亲又有三高,糖尿病。
希望哪位网友能够帮我指点一下,我该怎么维护我的权益及通过什么方式让其他兄妹分担赡养费用和将来所发生的费用,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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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母亲现在与我一起生活,父亲的房产是单独所有的,父亲与母亲是2003年办理的离婚,房产和钱款的借据都是2008年以后的,我同意并且有义务赡养母亲,只是要求其他兄妹一起分担将来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这样是否成立,谢谢
追答既然你是“要求其他兄妹一起分担将来所发生的医疗费用”,为了不伤害兄弟姐妹之间的骨肉亲情,那何必在现在提出“将来”这个容易伤感情的问题呢。你可以和他们协商约定你母亲“将来所发生的医疗费用”的分担份额,但是如果通过诉讼解决,我个人认为,法院是不会支持你的诉讼请求的。
本回答被网友采纳我有一个哥哥,四个姐姐,他们商定后将一份协议书电子版发给我,要求我周二一起去公证处做公证,如果起诉是要起诉他们五人么?应该怎么起诉,我是说应该告他们什么才对,谢谢
追答五个一起起诉。你可以请律师发一封律师函,先督促一下他们,不配合就起诉他们支付赡养费以及协助办理遗产转移等,诉讼请求可以多列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