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20-12-12
不允许
根据《汽车旅客运输规则》第三十九条规定
为保障旅客生命财产安全和公共卫生,不能携带下列物品乘车:
1.易燃、易爆等危险品;
2.有可能损坏、污染车辆和有碍其他旅客安全的物品;
3.动物(本规则第四十条规定的除外);
4.有刺激性异味的物品;
5.尸体、尸骨;
6.法律和政府规定的禁运物品。
《旅客运输管理规程》关于行李禁带品的第五十二条第三款规定:动物及妨碍公共卫生(包括有异味)的物品属于行李禁带品,所以严禁携带宠物乘坐公共交通。
但在两证(动物免疫证和犬类准养证)齐全情况下可以办理托运业务,需携带两证和宠物到动物卫生监督所办理《出县境动物检疫合格证明》。
如果宠物没有两证,则先需携带宠物到兽医卫生检疫站进行免疫注射并办理《犬类免疫证》,然后再去办理《出县境动物检疫合格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