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20-06-21
赔偿是不需要的,因为单位没有过错。补偿还是需要的,因为在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是属于工伤,单位就需要按工伤依法规给予死者一定的慰问金。
第2个回答 2016-04-01
看雇佣合同的时间是否到了,比如今天上午是雇佣截止时间,上午干完活,结算工资完毕,即可默认合同结束,那就不用负责任。如果是还在雇佣时间内,根据规定,上下班途中也属于工伤范畴,雇主还是要赔付的
第3个回答 2016-04-10
于情于理都应该给点补偿,要不然你心里也过不去是吧。
第4个回答 2016-03-21
按照保险法的新思路,这是两回事,应该是车主根据其责任赔付车主的,雇主是否有责任要看算不算工伤。如果算的话另外赔付雇主责任险或承担相应责任。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认定下列情形为“上下班途中”:
(一)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单位宿舍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二)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配偶、父母、子女居住地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三)从事属于日常工作生活所需要的活动,且在合理时间和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四)在合理时间内其他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