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从自收自支的事业单位(有编制)经考试聘用到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工作,因该单位无编,只能算编外人员,但工资福利一切都与正式有编的一样,属于同工同酬,现在该单位也转为参公事业单位性质,有编制的职工都去参加参公考试并都大部分都考上并获得参公资格,就剩我们这些无资格考试的编外人员,出去事业单位机构改革我们这个单位是执法部门,有可能和别的执法单位合并成综合执法局,到时像我们这些编外人员是有机会考试入编还是被清退回家?我们是经过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录取进来的,县里面也召开县常委会讨论通过录用我们的,只是进来这个单位没有多余的编制而己。请帮分析一下我们的前途。
另外同工同酬是《劳动法》提出,而事业单位人员不受《劳动法》调控,而是《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所以实际上你那不叫同工同酬,而是因为你也是属于编制人员,编制在原单位,工资也是原单位做的,与你现在这个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无关。
追问工资是县财政发的,只是进来编制满了无编而己。
追答你实际编制在原单位,工资肯定也是原单位做,这个与你现在单位没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