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
《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督管理办法》规定:“奖品、赠品等视同销售的商品”。《零售商促销行为管理办法》也规定:“零售商开展促销活动,不得降低促销商品(包括有奖销售的奖品、赠品)的质量和售后服务水平,不得将质量不合格的物品作为奖品、赠品”。
赠送“三无”或假冒伪劣产品的商业促销为何仍然大行其道?说穿了,商家就是利用了消费者普遍对“赠品也是商品”的规定缺乏了解这一现状。要消除赠品就是“三无”产品或假冒伪劣产品的这一现象,首先要对消费者进行有效普法,让他们普遍认识到赠品也要包质量。这样,才有底气维权。
赠品虽小,影响却大,也属于消费欺诈,事关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同时,商业促销中的赠品如果成为“三无”或假冒伪劣产品的流通暗道,势必影响监管部门打击生产、销售“三无”或假冒伪劣商品的成效——据报道,部分商家在促销中使用的不少劣质赠品,来自于合作伙伴,所谓的赠送,并不是让利行为,其实是联合营销。
入账:
借:库存商品
贷:银行存款(或库存现金)
如果有进项,可以抵扣,赠送时,作为视同销售处理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赠品仍是商品 也在三包之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