暴露后的处理指南
表:WHO推荐的暴露后治疗指南
暴露类型 与可疑动物接触程度 推荐治疗方法
I 触摸或饲养动物,被舔皮肤完好无损 如有可靠的病史,不必处理
II 轻微咬伤皮肤;轻度抓伤或擦伤,
未出血;舔到有破口的皮肤 立即接种狂犬病疫苗
III 单一或多处穿过皮肤的咬伤,
或抓伤黏膜被唾液污染(如舔) 立即接种狂犬病疫苗及
抗狂犬病免疫球蛋白
由于狂犬病潜伏时间长,暴露后数月也应与刚暴露一样方案接种。对已经接受过暴露前免疫或有暴露后免疫疫苗全程接种者,如再次发生可疑暴露,WHO推荐当天及第三天各接种1剂量细胞培养的狂犬病疫苗,可以不必使用抗狂犬病免疫球蛋白。
WHO推荐承认必须注射于三角肌区,儿童注射于大腿前外侧区肌肉,禁止臀部注射,WHO推荐使用安全性好、免疫原性高的细胞培养产生的无佐剂的疫苗。
* 暴露后的处理原则:
1. 伤口必须立即处理!暴露后越快使用疫苗和抗血清治疗越好,以确保阻断感染。
2. 立即开始治疗,而不必等待可疑患有狂犬病的狗观察期或实验室诊断结果。
3. 狂犬病暴露后免疫没有任何禁忌,包括孕妇和婴儿。
4. 暴露后数月的人也应与刚暴露一样方案接种疫苗。
5. 必须使用安全有效的疫苗接种程序。
* 可以停止治疗的2种情况:
1. 被杀死的动物看起来不像被狂犬病感染, 48小时内经适当的实验室诊断为狂犬病阴性时。
2. 作为暴露源的狗大于1岁,有至少2剂有效的疫苗接种证明,第1剂不早于3月龄,第2剂在6到12月之后,观察狗10天,如果狗有任何病症,患者必须紧急接受全程治疗。
参考资料:http://www.cdbio.cn/lyssa.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