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以前在河北省上班,也有社保,现在来北京 了怎么转

如题所述

朋友,你好。只要你在北京找到工作,公司愿意为你购买社保的话,你的社保就可以从河北省转转到北京的新单位继续购买保险。其实现在办这个社保划转的程序很简单的。
1、根据最新的政策,你在A地只要建立了社保账户并正常缴纳,就可以在A地单位所属的劳动保障局申请将A地的养老保险转移到B地来,该政策从2010年1月1日起实施。另外,从2010年7月1日开始,流动人员跨省就业时可以转移自己的医保关系,个人账户可以跟随转移划转。

2、目前政策下,只有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可以实现转移,其他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没有转移之说。

3、具体程序请仔细阅读:
45个工作日办完

对于参保人员跨省流动就业的,转移养老保险关系需要走三个流程,新参保地审核转移接续申请并向原参保地发出同意接受函——原参保地办理转移手续——新参保地接受转移手续和资金,三个流程走完之后即可办妥转移接续手续,政策规定每个流程最多15个工作日,也就是说对于参保者来说,最多45个工作日就可以将全部手续办完。

参保人只要申请即可,剩下的工作将由两地社保部门进行对接转移。

办理流程

(1)参保人员在新就业地按规定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缴费后,由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向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的书面申请。

(2)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在15个工作日内,审核转移接续申请,对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的,向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的社保经办机构发出同意接收函,并提供相关信息;对不符合转移接续条件的,向申请单位或参保人员作出书面说明。

(3)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在接到同意接收函的15个工作日内,办理好转移接续的各项手续。

(4)新参保地经办机构在收到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转移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资金后,应在15个工作日内办结有关手续,并将确认情况及时通知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

4、《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明确,资金转移中,个人账户储存额全部转移。而统筹基金(即单位缴费)实行部分转移,即以本人1998年1月1日后各年度实际缴费工资为基数,按12%的总和转移,参保缴费不足1年的,按实际缴费月数计算转移。

你还需向两地的社保局12333进一步咨询确认为好。 社保局12333的人工服务会告诉你需要办什么手续的,其实这些手续不复杂的,很简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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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1-10-09
社保中的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根据《社会保险法》第19条和第32条规定是可以转移的。其中养老保险跨省的转移办法详见《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省内的和同城的,按各省规定办。医疗保险的转移办法因今年7月1日起才能进行转移,具体办法不详,所以最好咨询当地社保局,他们的解释最权威。

  注意,一定要有原单位的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这东西有用。原用人单位应向你出具《劳动合同法》第50条规定的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该证明的内容应符合《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24条的规定,如果拒不出具,按《劳动合同法》第89条办。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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