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读高二,手机在教室充电被班主任收了,说是让家长来取或期末归还,我给校长发邮件了,说了学校这样做不对呀还有原因等等!我的意思是要是过几天她班主任还不归还手机我就去报案,可是据我所知派出所立案调查需要达到一定的金额才行,可一个手机才几百块钱好像不够哟?嘿嘿,他们学校被收的人有很多,我去找证据达到立案要求~~~~
一千。《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一条
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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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应当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严禁刑讯逼供和以威胁、引诱、欺骗以及其他非法方法收集证据,不得强迫任何人证实自己有罪。公安机关在刑事诉讼中,应当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依法享有的辩护权和其他诉讼权利。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应当向同级人民检察院提请批准逮捕、移送审查起诉。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对不通晓当地通用的语言文字的诉讼参与人,应当为他们翻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