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口问题,请高人指点

本人最初因为工作关系,把户口从A地下下来打算迁到B地,A地派出所已经把我户口下下来了,给了我一张证明之类的东西,叫我拿到B地派出所去上户,可是这是好几年前的事情了,我把A地派出所给我的证明弄丢了,我也没有到B地去上户,那么现在我的户口到底属于哪里了?我该怎样才能补办到我的户口?现在身份证也过期了,不能用了,不知道到哪里才能让我办到一张身份证,因为我的户口已不明。希望高手指点。谢谢了

如果A地派出所已经给你签发了迁移证的话,那证明你的户口已从A地迁出,但并未落到B地,也就是说全国都没有你的户口,只有A地有你的户口注销信息,你现在等于没有户口,所以办不了身份证,看你想往A地还是B地落户了,若往A地落户需到A地派出所办理“解决疑难户口手续”:1、需B地派出所出具未落户证明,2、需A地出具户口注销证明,3、复印A地迁移证存根联并加盖户籍章并说明情况,4、个人写申请,5、填<解决疑难户口审批表>等。若往B地落:1、需A地出具户口注销证明,2、复印A地迁移证存根联并加盖户籍章并说明情况,3、B地派出所出具未落户证明并说明你为何没落户情况,4、个人写申请,5、填<解决疑难户口审批表>等。各地政策不一样,你得咨询当地派出所走“疑难户口材料”详细准备何材料,我只是大概说明一下。至少可能需要二级审批,没准还是三级审批,只有你落户到A地或B地后,才能办理二代身份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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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07-08-06
您的户口仍在A地,您丢的可能是户口迁移证,此件丢了说明您的户口并没有从A地迁出,所以身份证您应该到A地办理。不过,回A地之前您事先最好到B地公安机关(派出所)说明情况,请他们为您出一份“未落户证明”,这样事情会顺利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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