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7月份我在工厂上班时受到了工伤.因为没有买工伤保险,到出院时候还没申请工伤认定.现在想找老板协商

工伤:被冲床机器压断了右手的中指指头,后在医院植皮后,中指未指已经不能弯曲了. 按照我这种情况下,属于多少级伤残. [在我工伤之前我想应该有其他朋友出现与我同样的工伤类似的案件吧.] ...请问我应该向工厂要求理赔多少伤残费呢? 希望在此求助各位律师或者其他朋友们帮帮忙给些详细的好的答案我.谢谢...

没卖工伤保险,实公司的没有尽到责任。出了工伤事故因由公司承担,见九九年劳动合同法,公司连带责任。你应该是九级左右的伤残!我原来在脚轮厂做过,因为安全管理不到位,冲压机一年总要出几次事故,一般都是冲了手指头,不过都有工伤保,受伤期间有基本工资,医疗费、住院费、营养费由公司和社保局出,出院后公司都会给点免事后责任费,像你这样,我原单位一般会拿三万,因为以后工作没其他人方便,公司以后都会想办法开了,要不就往其它不影响的部门调!赚钱不容易,自己的利益要维护,不要相信未来的承诺,目前是最好维权时!谈不好,可以找当地劳动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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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1-10-02
按照你这种情况,根据伤残评定等级有9-10级吧,具体得到当地的劳动能力伤残鉴定中心进行鉴定。如果老板不想申报工伤,你可以在受到伤害日起一年内到当地的劳动保障机构进行工伤认定申请,这是工伤保险条例赋予劳动者的权利,你不要放弃。如果老板会同你协商的话,那最好,但你也要做好最坏的打算,先去认定工伤及等级鉴定,防止以后出现纠纷时已过时效。具体,请咨询当地的劳动保障部门。
第2个回答  2011-10-07
你这应该是十级, 补偿依据是:七级至十级伤残待遇

  1.标准: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2.要求: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分别按其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支付本人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7条。

  4.备注: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
第3个回答  2011-10-05
估计9-10级左右,也很难说,具体等伤情稳定申请工伤认定
如果解除劳动合同可以获9级19月本人工资,10级12个月本人工资
未解除劳动合同9级9个月本人工资,10级7个月本人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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