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广东的,被录取到华南师范大学,不知录取通知书要到派出所盖章吗?还是户口迁移的才要?
但是录取通知书中有这样两段字:
考生公民身份证号码:
考生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盖章)
我不打算迁移户口,真的不要盖章吗?
天哪!到底要不要盖
有人说要有人说不要,把我搞糊涂了,说不要的人占多数,可万一要的话,我岂不是惨了
这种事怎能说是自取其繁
录取通知书不要到派出所盖章。
录取通知书是经高等学校招生录取后,省教育主管部门批准录取的考生,由高校统一发放表示同意该考生进入该校就读的一种通知文书,具有法律效力。
录取通知书上一般须注明录取人姓名、身份证编号、高考考号、录取批次、科类、录取专业、报到注册时间、加盖录取高校公章。还须注明“该校是教育部批准的具有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普通高等学校”字样。
扩展资料:
录取通知书一般从7月15日前后到8月底一直在发放。全国各个省市区、各个批次的录取通知书的发放时间不一样,由各省区和录取高校统一安排。
高考录取通知书一般在相应批次录取结束后发放,本省录取通知书隔日即可送达,外省市3-5天可送达。一般一本通知书在7月25日左右可送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