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体户劳动合同与公司劳动合同的区别

签个体户劳动合同和签公司劳动合同有什么不同吗?为什么有的明明是公司,却要和员工签个体户劳动合同呢?是不是想逃避些什么?

个体户劳动合同与公司劳动合同没有区别,仅用人单位的性质不同,两者劳动合同签订的原则和劳动合同的内容都相同,合同都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适用本法。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依照本法执行。

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约束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关于劳动合同的部分规定

1、履行和变更

第二十九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全面履行各自的义务。

第三十条,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

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第三十一条,用人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劳动定额标准,不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劳动者加班。用人单位安排加班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劳动者支付加班费。

第三十二条,劳动者拒绝用人单位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的,不视为违反劳动合同。

劳动者对危害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劳动条件,有权对用人单位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

第三十三条,用人单位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

第三十四条,用人单位发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况,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劳动合同由承继其权利和义务的用人单位继续履行。

第三十五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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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7-09-01
  个体户劳动合同与公司劳动合同无区别,仅用人单位的性质不同,两者劳动合同签订的原则和劳动合同具备的内容均相同,相关的纠纷都适用于《劳动合同法》。

  详细的法律法规依据:
  《劳动合同法》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以下称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适用本法。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依照本法执行。
  ‍第三条 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
   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约束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
  第十六条 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
   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第十七条 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第2个回答  2015-09-10
  劳动关系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建立的用工关系。个体经济组织与企业、其他民办非企业单位一样,也属于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的用工关系,同样应当适用《劳动合同法》。个体工商户一旦在用工中出现侵犯劳动者权益的问题,劳动者可以向当地劳动保障监察部门举报。劳动者在工作中遭遇的伤害,属于工伤认定情形的,也可以依法申报工伤。
  《劳动合同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以下称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适用本法。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依照本法执行。
第3个回答  推荐于2017-09-03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以下称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适用本法。据此,个体户劳动合同同样具有法律效力,签订时符合劳动合同法规定就可以。你所说的“公司要和员工签个体户劳动合同”,公司是不是属于个体经济组织呢?追问

这样吗?因为公司有门店啊,要是以门店的名义与员工签合同,那属于什么?是不是就没有社保这些呢?

追答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四条规定:“劳动合同法规定的用人单位设立的分支机构,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的,可以作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的,受用人单位委托可以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
具体到你的问题,那要看门店是否在工商行政部门登记取得营业执照,如果是,可以以门店的名义签订劳动合同;如果否,则不符合法定的用人单位资格,不可以以门店的名义签订劳动合同,只能以公司的名义签订劳动合同,或者公司委托可以签订,但必须要有授权委托书,门店代表公签订劳动合同要盖公司公章。这样的话,员工社保等就有法律的保证了。

追问

那门店有营业执照的话,就以门店的名义签,社保那些有保障吗?门店会帮员工缴纳吗?谢谢!

追答

如果门店有营业执照,以门店的名义签订劳动合同与和公司签订的法律效力是一样的,因为,门店即使有营业执照,但它是二级法人,二级法人其实没有独立的法人资格,你与之存在劳动关系的还是公司,所以,我认为只要公司为员工缴纳社保,就可以要求门店缴纳社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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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个回答  2011-10-04
只要是劳动合同就没有差别。你要认真看签订的是劳动合同还是雇佣合同!后者是没有社保的也没有什么工伤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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