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13-11-07
要按照《浙江省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条例》的有关规定,严格执行基本养老保险基金财务、会计制度,进一步强化和落实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实行收支两条线和财政专户管理的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用、截留养老保险基金。要继续坚持养老保险经办机构与财政部门按季对帐制度,并及时向当地政府报告基金管理使用情况。要进一步加强对基金使用管理的监督检查,保证基金专款专用,杜绝挤占挪用养老保险基金问题的发生。要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使用支付养老保险基金。养老保险基金应按照国家规定的方式保值增值。
进一步加大基本养老保险费的清欠力度。地方税务机关对欠缴基本养老保险费的用人单位要逐户审核,建立专门的欠费记录并实行动态跟踪,督促欠费单位按照制订的清欠计划尽快补清欠缴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对有能力却不完成清欠计划的企业,要依法作出处理。
各级养老保险经办机构要进一步改进服务,规范管理,依法做好基本养老保险登记、申报和个人帐户管理等工作。每年度至少向参保人员发放一次单位和个人缴费情况对帐单,让职工及时了解个人养老保险权益保障情况,监督用人单位及时按规定缴纳养老保险费。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