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大型公共建筑智能化(弱电)工程实施仍然采用设计施工分开的方案?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13-11-14
我国的建设法、招标法,有相关规定,设计单位一般是不参加施工的竞标和承包(曾经有过七部委发的文件,有相关规定)。
除非是设计、施工总承包形式的交钥匙工程,招标和发包时,就明确由承包人负责设计和施工,并且具备设计和施工的相关资质。
弱电项目,因为专业性较强,很多建筑设计院(项目的设计单位)往往不具备弱电设计能力甚至不具备弱电设计资质,弱电设计往往是另外发包由专业弱电公司进行设计(有些是深化设计);而施工发包,一般建设单位(业主)都需要在确定总承包商后,弱电设计完成后,另外进行弱电施工专业分包的发包(施工需要单独专业分包),这样一来,弱电项目的设计、施工就分开了。
分开的好处也很多:1、比较公正,施工招标时,大家都是相同的设计方案 2、设计单位可以对施工进行监督,避免设计施工是一家,承包人过多考虑商业利益,牺牲建设方利益 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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