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说给完定金房子就是买主的了,还有人说必须等到房管局办理完毕过户手续后,房子才是买主的,之前房屋一直是卖主的。给完定金到过户完毕之间的这段时间,如果房屋出租,那么,租金归谁所有,望大家赐教。谢谢!
给定金的当天,就和房主、中介、买主三方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并按照合同约定5日内给付了首付款17万。以后又办理了贷款的相关手续。贷款批复完毕,只等到房管局办理过户,然后放款交房时,房主说不卖了。办理审批手续期间的几个月,房屋一直出租中,房租归房主所有。如果上法院起诉,法院能把房租判给买主吗?能说房子已经是买主的了吗?还有能够让房主赔偿买主的贷款不成的利息损失(当初办贷款时利率低,现在利率提高了)、误工费 、车费、以及其他赔偿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