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员退休从商,国外如何监管?

如题所述

/网图 官员离职或退休之后进入商界,可能会与利益集团发生权钱交易。为了消除这种潜在的影响,国外纷纷出台相应的政策进行限制与监管。
美国 离退高官可终身禁下海 1978年,美国《政府道德法》规定行政分支高级官员在离职或退休后一年内不得受雇于任何公司。1989年,国会议员乃至其助手均纳入监管。 根据规定,公职人员离职或退休后不得代表企业,为与他本人在政府任职期间职务范畴有关的事宜出现在相应政府部门、机构或法庭上,如果此人亲自负责某项具体事务且担负重大职责,限制期限可达终身。 日本 局级以上官员禁“下凡” 官员退离后到相关机构和企业任职,被日本社会称之为“下凡”。 1997年,日本政府人事院就出台规定,禁止政府部门局级以上干部退休或退职后到企业任职,以消除政府官员以权谋私、发生经济犯罪的温床;日本《国家公务员法》也明文规定,禁止政府官员退休或退职后2年内到相关机构和民间企业任职。 德国 呼吁曝光改行官员名单 德国院外活动集团监督网呼吁,议会议员和政府官员离职后从商应经过3年的“冷却等待期”,在此期间,不管他在职时是否从事过本领域工作,必须一律禁止退离官员为企业服务。 德国政治学专家还建议,应将议员和官员到企业任职的名单公之于众,接受社会监督,并采取制裁措施,包括对不当行为进行曝光、罚款直至追究法律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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