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养孩子北京福利院需要什么条件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14-04-07
一、孤儿院领养孩子的条件
领养人应当同时具备的条件:
(一)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领养子女的疾病;
(二)有抚养教育被领养人的能力;
(三)年满三十周岁。无配偶的男性领养女性的,领养人与被领养人的年龄应当相差四十周岁以上。
二、孤儿院领养孩子的流程
(一)孤儿院领养小孩的程序
领养人符合孤儿院领养小孩的条件、准备好相关证件后即可向领养登记机关申请领养小孩。领养登记机关收到领养登记申请书及有关材料后,自次日起30日内进行审查。对符合领养法规定条件的,为当事人办理领养登记,发给领养证,领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对不符合领养法规定条件的,不予登记,并对当事人说明理由。
领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儿童的。领养登记机关在登记前公告查找其生父母;自公告起60 日,弃婴、儿童的生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未认领的,视为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儿童。公告期间不计算在登记期限内。
知道孤儿院领养小孩的条件以及孤儿完领养小孩的程序后,您就可以到当地的民政部门办理领养登记了。别忘了,办理领养登记前,领养当事人须签订领养协议书,以明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避免日后发生纠纷。
(二)孤儿院领养小孩应提交的证件
领养人应提交以下材料:
1 、居民户口簿和身份证;
2 、领养人所在单位或者村(居)民委会出具的本人婚姻状况 、有无子女和抚养教育被领养人能力等情况的证明;
3 、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身体健康检查证明。此外,领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儿)的,并应当提交计生部门出具的领养人的生育情况证明。
一、如何领养孩子
很多人在同情无亲无靠的孩子时,便会问及如何收养孩子的,具体程序应该是什么样的呢?本文将进行程序性的描述。
首先,收养关系当事人是应当亲自到收养登记机关办理收养关系的登记手续。在登记之前,也应该做充分的准备。
首先,办理登记的双方应先到登记机关提出书面的申请,这里的书面申请,除了提交申请书外还要提交以下文件,就是《收养法》第五条 收养人应当向收养登记机关提交收养申请书和下列证件、证明材料包括:收养人的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由收养人所在单位或者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出具的本人婚姻状况、有无子女和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等情况的证明;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的身体健康检查证明。
其次,收养登记机关会对这些文件、当事人是否适格进行审查,看是否材料齐全以及是否符合申请的条件。
最后,审查机关将会予以办理登记。
二、解除收养关系的方式
解除收养关系,主要包括两种方式:
(一)协议解除收养关系。就是双方协商一致的结果,主要要求有:参与协议的双方当事人必须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能够自由的表达自己的意志,是在真实意思的前提下所参与的协议解除程序;解除收养关系本身是一种身份关系的法律行为,因此必须由参与协议解除的各方本人亲自参加。在这种要求下,未成年的养子女就不得以这种方式解除收养关系,也就是未成年子女是不可能采用协议解除收养关系的这种方式的。如果,养子女的年龄达到了10周岁以上,法律规定,解除收养关系是要征得本人同意的。最后,协议解除收养关系的最后一步就是要由双方共同到民政部门进行同意的解除收养关系的登记,
(二)诉讼解除收养关系,就是要通过诉讼的程序来终止收养关系。要求符合以下条件:
1、被收养的人已经满18周岁;
2、收养人有不履行收养义务、虐待被收养人等侵害被收养人权益的行为;
3、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关系恶化,无法继续共同生活;
4、送养人在送养时隐瞒被收养人有疾病或是其他疾病。
在符合上述条件下,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进而终止收养关系的存在。
总而言之,上文已对如何领养孩子、解除收养关系的方式两方面进行简要的阐述,让您有了初步的认知。但是,在现实生活中真正遇到了这样的情况,建议您咨询相关专业人士或是专业咨询机构,帮助您解决问题。在专业人士的协助下,相信您可以对如何领养孩子、解除收养关系的方式会有更明确的认知。
一、领养孩子需要什么条件?
领养孩子需要什么条件吗?是所有想要领养孩子的人都可以领养吗?不是的,领养孩子需要符合一定的条件,如下:
1、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领养人应该同时具备的领养条件为:
(1)无子女。
所谓“无子女”是指收养人既没有亲生子女,也没有养子女和继子女。
(2)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
所谓“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是指收养人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在身体、智力、经济、道德品质和教育子女等方面具有抚养和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能够履行父母对子女应尽的义务。
(3)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所谓“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主要是指精神疾病和传染病。
(4)年满30周岁。
所谓“年满30岁”,是包括30周岁本数在内。夫妻共同收养,则必须双方都年满30周岁。
2、有配偶者领养子女,须夫妻同意共同收养。
3、无配偶的男性领养女性的,领养人与被领养人的年龄应当相差四十周岁以上。
4、领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可以不受“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子女”、“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应当相差四十周岁以上”和“被收养人不满十四周岁”的限制。
所谓“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是指兄弟姐妹和第三代堂、表兄弟姐妹;“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是指兄弟姐妹的子女和第三代堂、表兄弟姐妹的子女,即侄子女、外甥、外甥女和第四代的堂子女、表侄子女、表外甥、表外甥女。
如果您符合领养小孩的条件,就可以领养小孩了。
二、哪里可以领养孩子?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第4条的规定,不满14周岁丧失父母的孤儿、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可以作为被收养人(被领养人)。
您可以到孤儿院、儿童福利院或是儿童救护站领养孩子。
当然您也可以领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
当然领养孩子也涉及一些其他问题,如领养手续,领养外国孩子,外国人领养中国小孩的问题,如果您有需要可以给我们专业律师电话咨询,如果是为了图省事也可以委托律师办理。

领养即把别人家的孩子领来抚养,当做自己的子女。 领养条件:

  (1)夫妇双方均年满30周岁;

  (2)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

  (3)未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4)夫妇双方收养意见必须一致;

  (5)无配偶的男性收养女性弃婴(儿童)的,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应当相差40周岁以上;

  (6)被收养人必须是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儿童,年龄不满14周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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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热线(记者庞艳 韩瑜)近日,一对结婚多年未生育子女的夫妻专程来到本报说,要到福利院领养孩子,想通过本报了解需具备哪些条件﹖如何办理手续﹖

 10月22日,记者采访了儿童福利院董宪利院长。董院长介绍领养孩子的6个步骤:一、领养方先要到本人户口所在地的村委会或者居委会开具领养人婚姻状况证明、有无子女的证明;二、如果领养人是有固定单位的,还需要到单位开具工作证明和经济收入证明,这是为了证明领养人的经济能力。如果是自己创业,则依然是到户籍所在地的村委会或者居委会开具创业证明;三、领养人到指定的医院检查身体,请医院出具身体检查证明、生育能力证明以及有无严重疾病的证明;四、领养人携带自己的身份证、户口本以及上述3项中所提到的材料,到户口所在地的民政局去提出领养申请,然后填写相关的表格;五、领养申请通过以后,领养人可以到儿童福利院领养孩子;六、领养人领养了孩子之后,还要带着孩子到自己户口所在地的公证处进行领养关系公证,公证完毕之后就可以说是合法领养了孩子
第2个回答  2014-04-07
你得去福利院问的。
第3个回答  2014-04-07
我知道的,国家的一些规定,夫妻双方四十,无子女,稳定的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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