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交全款购买了建筑商的抵帐房。
2、目前手里有开发商的房款、税、维修基金收据,以及入户手续交款的收据。但因该房被抵押,所以没有与开发商签订房产购买合同。
3、开发商将我所购买单元的整个单元进行了银行抵押贷款。
4、目前楼盘的预售许可已经过期。
请教专家
1、我手里的收据是否有法律效率?(收款收据以及开发商财务专用章)
2、我给开发商打电话,他坚决的说不能给我单户解押,请问这种情况法律上是否正常?
3、开发商是否可以进行单户的解押?
4、建筑商现在能拖则拖,不尽力帮我办理合同!!
5、如果开发商不解押,我该怎么办?
明天早晨和建筑商一起去找开发商,如果开发商还是态度强硬的不给我单户解压,只让我等待整栋楼解押的时间,我应该要求一份怎样的协议?来保障自己。是和建筑商讨要还是开发商来商讨??具体事议还请专家赐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