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我几年前办理了一张光大银行的信用卡,当时自己没用,一个朋友说要用一段时间,期限为半年,然后他就会销卡,但是直到今天我才知道这张卡因为他欠了银行6000多元未还已经黑名单,当时办卡的手机号早已更换了,现在我没办法自己把银行的钱还上了,请问我要怎么做,才能让银行把我的不良信用记录撤销啊,卡一直不是我自己用的,密码我都不知道,感觉自己无缘无故背上这个污点好冤枉啊。
那我向银行申述实际情况能不能请求银行撤销我的不良记录,实际银行本事也是有责任的,因为我当时刚毕业,人在非户籍地工作,工资才1600,而且没有医保,我当时根本没想的能办下来的信用卡啊,而且还是1万元那么高的额度。
追答那也无法撤消你的不良记录!因为不良记录不是银行单方面原因造成的!
追问谢谢你的耐心回答,可我从没用过这卡里一分钱,如果是我自己用的钱,而造成的不良记录,我愿意承担全部责任。但现在我对于自己的过错自己承受了经济损失,还在银行有了污点,我不想等5年后啊,未来的5年对于我来说那么关键,我刚毕业还想去创一番事业,未来我肯定需要银行贷款,这个给我未来将有很大阻力的污点,难道真的没有办法解决了吗?求求您给我个建议好吗?我真的很需要您的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