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爱的朋友们 ,我在富士康辞工后没拿到工资,怎么办?告他们还是求助社会?

来上班两年了,按照正常的程序离职的。可为什么薪资组人员态度那么恶劣,那是我辛辛苦苦的血汗钱啊,我当然着急了,可人家真一点礼貌都没有,还说什么都跟你说过了星期一再打这个电话,在网上也看了很多人辞职后没拿到薪水的,就怕自己白干了,所以来问问大家,要是富士康真不给我工资,我该怎么去要回我应得那份工资?小弟在这谢谢了,刚开的百度号,不好意思,可能分数不够给的吧,希望热心的朋友给我个好的建议,谢谢了

  解除劳动合同是《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和第三十八条法律赋予劳动者的权利,你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要向用人单位申请,并由用人单位批准。解除劳动合同是你的决定,你只需要依法通知用人单位,并证明你书面通知到了,那么你解除劳动合同的程序就是符合《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就不会出现由你承担《劳动合同法》第九十条规定的赔偿责任。如果用人单位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所述的情况之一,你不仅无需提前30天,还可以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规定要求经济补偿。如果用人单位没有侵犯你的合法权益,你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是没有经济补偿的。只要没有《劳动合同法》第25条的内容,约定由劳动者承担的违约金都是不合法的。

  递交解除劳动合同的通知后,批不批无所谓,关键是要有人签收,做为依法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否则不良单位会说你是自动离职,没有交过辞职报告,把一切责任推到你身上,也为不支付你近期的工资找到借口。你提前30天(试用期提前3天,下同)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通知,如果没人签收,你就到邮局寄特快专递,并在“内件品名”栏中填写“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保留好底单做为证据,外加劳动合同就够了,如果用人单位不在工作的最后一天支付你的工资,可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并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的规定,要求支付工资及相关经济补偿。

  解除劳动合同的通知内容最好明确以下内容:
  1、本人因…………(如果用人单位侵犯了你的合法权益,该原因最好写明,便于以后举证),决定与公司解除劳动合同,最迟工作到某年某月某日;
  2、请公司书面通知(该通知必须有公司印章,否则无效)本人于某年某月某日与某人交接工作,如未接到有效的书面通知,本人将视为公司无需本人交接,由此给公司造成的不便或损失,本人不承担责任;
  3、请于工作交接之日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之规定与本人结清工资和《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其他相关费用,并向本人出具《劳动合同法》第50条规定的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该证明的内容应符合《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24条的规定,否则本人保留申请仲裁或诉讼的权利。如公司无需本人交接,则于某年某月某日(最后一个工作日)某时(下班时间)前完成以上事宜。

  解除劳动合同时的工资支付时间详见《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经济补偿金支付时间详见《劳动合同法》第50条。如果不按时支付,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按《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第3、10条规定加付补偿金。

  如果你认真看一下我以上回答中书名号《》中所涉及的内容,你才能充分理解我回答的意思。网上搜索这些内容都能找到全文的。追问

谢谢你,也谢谢各位好心的人士。可如果公司不承认我交辞职报告呢,我是交了的,但是公司内部的东西他们是可以增加和删减的。我没什么证据在手上,怎么去告他们。难道我们这些简单的打工者,运用并不是很懂的法律去告他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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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1-08-06
先打富士康的78585问他们是怎么回事,然后去政府部门投诉,深圳政府的投诉电话是12345劳动局投诉电话是12133
第2个回答  2011-08-06
一般是自离职之日起,下个月发薪日就会打到你的账户,建议你过一个礼拜再打电话问明情况,然后选择处理方式,富士康不会少你钱的,只是时间问题,有的自离人员工资就发了,不用担心追问

我正常离职

第3个回答  2011-08-06
可以劳动部门给予协助,或者可以打当地的投诉电话,当然有单位也有离职的员工不能立即结算工资,会涉及到考勤、造工资表等时间差的问题,这个也要给适当的理解,但必须要有单位的承诺,何时领取工资,如果没有,只有申请劳动部门仲裁。
第4个回答  2021-01-28
我也是没发工资,两年前,因为我怀孕了,线长每天找我谈话,让我离职,还把我骗去别的部门,告诉我说不能告诉领导我怀孕了,说会不要我,后来我同事告诉领导了,就又把我送了回来,没办法,迫于压力只有辞职,走的正规渠道,因为走得急,又听说工资会下月打卡里,就没太在意,后来忘记是哪张工资卡了,就一直没查,最近才问出来是哪个银行,去查了也打电话问了,说从来没有资金往来,我也是不知道怎么办了,难道两个多月白干了吗?这么久了,估计也要不回来了,钱没挣到还丢了部新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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