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久前认识了一个朋友,我们一直相处很开心,而且彼此也很谈的来,都很希望能往结婚的方向发展。但是他告诉我,他2001年已经结婚了,之后2002年开始就一直很他妻子关系很差,基本上处于分居的状态,由于忙于事业上的工作,这件事情一直拖到现在还没有解决。而且他妻子也同意和他离婚,只是他觉得离婚对他妻子很不好,处于矛盾之中,和他妻子没有小孩。我想问的是,我现在和他交往算不算所谓的第三者?需要说明一点的是,在认识我之前他和他妻子就想离婚的,也就是说他离婚并不是因为我,而且现在我们之间没有发生所谓的性关系。希望能够得到一个满意的答案,能给处于矛盾之中的我一盏明灯。再次谢谢。
法律对第三者没有明确规定,但是有婚外情一方在离婚时可能会财产少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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