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将别人的车追尾了,报了交警,我负全责,我买了全险。对方不满保险公司的定损结果,要求物价局定损。

那么物价局定损的费用该由谁出?
如果对方一直拖着不修车,我拿不到修车发票,我就无法到交警队结案,也就不能到保险公司索赔,怎么办呢?

保险公司的定损金额一般都要低于物价局(价格认证机构)的定损金额。因此,定损产生的费用(应该叫鉴定费)肯定不会由对方承担。如果协商解决,一般会让你承担,如果法院判决,可能就要由保险公司和你一起分担了。如果是法院处理,只会采纳价格认证机构的定损金额,而不会采纳保险公司的定损金额。追问

那诉讼费呢

追答

各地法院在诉讼费的负担上处理有所不同,有的地方判决由保险公司承担,也有判决责任人承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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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1-07-31
没有什么物价局定损的,他对保险公司的定损不服,只有同保险公司协商或是提起民事诉讼,这不关你事,是他跟保险公司的事,你没看交警的责任认定书吗?他想告你的话,是你在不履行事故责任的前提下!
第2个回答  2011-07-31
应该由对方和保险公司协商解决!
第3个回答  2011-07-31
“它”要求的就要它出。怎么还会遇到这样小家子气的。你没义务也没责任跟他费劲。让他找你的保险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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