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劳动法中的加班费是怎样规定的

加班费是应该按照劳动者的工资计算。还是应该按照全市的最低工资计算。我是北京的

《劳动法》第四十一条
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劳动法》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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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1-08-01
在标准工作日内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应该按照劳动者的工资计算!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2个回答  2011-08-02
加班费时按照基本工资算得 (如果你公司是5000的话就按5000算,如果你工资是N项加起来的总共5000的话,那公司按照其中的基本工资来算加班费也是合法的)
平时1.5倍 周末2倍 国家3倍
第3个回答  2011-08-01
加班费分三种,第一种,法定假如加班,按照你本人的工资的300%支付,
第二种:公休日加班,按照你本人工资的200%支付
第三种:超时加班,按照本人工资的150%支付,
第4个回答  2020-0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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