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女在结婚前各自出10W付首付买房,万一离婚了,从法律上讲女方在房子方面能得到什么?

男女在结婚前各自出10W付首付款买房,结婚后男方用公积金还呆的话,万一离婚了,从法律上讲女方在房子方面能得到什么?
如果婚后俩人一起还贷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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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各自出资10万部分,为各自款项,在离婚时容易分割。
婚后不管是否男女共同还款还是一方还款,都是夫妻存续期间的家庭收入还款,效果是一样滴,在离婚时都可以对婚姻存续期间的还款额进行一分为二的分割。除非不是夫妻双方或一方还款,而是一方父母还款,则其权益由还款人享有。
因此,如果离婚,因为首付也为各自一半,所以和婚姻存续期间的还款部分,共同为二人平均分配,如果房贷已经还清,女方可以分得一半房产或与其相当的价款。如果未还清,则应根据市场评估价值减去未还款部分即为夫妻共同享有实际部分,其二分之一为女方应得。追问

这个市场评估价值是现值还是买房子时候的价值?

追答

现值。

追问

是不是有个时间点:定房本在婚前婚后的区别?您给的答案的前提是房本上写我们俩的名字还是一个人的?或许男方出的首付多一些,这样怎么划分?

追答

房产作为一种财产,与其他财产有共同的特点就为可以货币化,进行货币评估。因为房产有升值的特性,所以才有进行现值评估的问题。至于婚前婚后及房产证写谁的名字,只是作为房产产权确认的依据,不作为划分财产的依据,财产划分还是以具体出资情况为准。同时,在夫妻存续期间,夫妻共同还款还是一方还款的效果是一样滴,都视为是共同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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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1-08-20
你好:
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婚前,各出10万,构成共同财产。
婚后,由男方付贷,那笔钱,为夫妻共同财产。

参考资料:《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及司法解释

第2个回答  2011-08-20
婚姻法解释三
第十条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既然您出资了,房产证上写上自己的名字最好。
第3个回答  2011-08-20
若离婚;双方10万归各自所有。婚后不管夫妻那方挣的钱还了贷款,都属于夫妻同有财产。
在还贷期间,借款还贷,属于夫妻共同债务。若分割财产,则先把借资数额扣出,其余为夫妻各自百分之五十。
其中婚会所买的家具也是如此。婚前那方买的【是自家的款】归那方所有。
第4个回答  2011-08-20
女方享有一半的产权.无需考虑其他原因的出现.
第5个回答  2011-08-20
属於共同财产,如果共同还贷,则离婚时平分财产,如果只用男方公积金学款,则按份分割或平均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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