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武汉居民医保缴费怎样交

如题所述

武汉每个区的缴费方式各不相同,按照本区缴纳方式为主。以武汉关南社区居民委员会为例,2019年居民医保缴纳,主要是在社区服务大厅社保窗口和邮政储蓄银行办理居民2019年医保手续。

从2018年9月1日起,开始办理2019年度居民医保缴费手续。凡上年度正常缴费的居民,请携带居民医保卡直接到邮政储蓄银行缴纳2019年度费用,标准为220元整,办理截止时间为2018年12月30日。

扩展资料:

武汉市个人缴费标准:

2019 年度我市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 220 元 。

新生儿父母任意一方参加我市基本医疗保险并按规定缴费,且符合待遇享受条件的, 新生儿在我市参加居民医保时,免缴出生当年的参保费用,出生次年按我市规定的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缴费。

我市特困供养人员、 孤儿、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特困优抚对象、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中经核定的特困家庭夫妻及其伤残子女、计划生育特别扶助对象、农村医疗保障精准扶贫对象

丧失劳动能力的残疾人等困难人员,个人缴费由区人民政府按规定予以补助。

参考资料来源:武汉关南社区居民委员会服务网-办理2018年居民医保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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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9-02-19

武汉居民医保缴费注意事项:

1、已办理武汉市市居民医保参保登记的参保居民,可持社会保障卡、居民身份证或参保登记时开据的《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缴费通知单》到邮储银行或农业银行网点办理居民医保缴费手续,通识课开具缴费凭证;

2、2019年度我市居民医保正常参保缴费期限为2018年9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新生儿正常参保缴费期限为出生90日及以内(含出生当天);

3、个人缴费标准:2019年度我市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220元,新生儿在我市参加居民医保时,免缴出生当年的参保费用,出生次年按我市规定的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缴费。

扩展资料

武汉市居民的参保登记方式:

1、首次参加我市居民医保的城乡居民,由参保人或代理人在参保登记规定时限内,携带参保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参保人个人登记照片;

2、代办的需要代理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到本市任一街乡镇或社区村的居民医保经办窗口办理居民医保新参保登记手续;

3、新生儿由代理人携带新生儿身份证原件、新生儿父母双方的社会保障卡原件、新生儿个人登记照片(照片规格为:白底,像素为358*441. 文件大小为14K至40K之间,JPEG格式);

4、武汉市各类在校中小学生 (含职业高中、中专和技校学生)、在园幼儿由就读学校统一组织参保登记;

5、我市特困供养人员、 孤儿、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特困优抚对象、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计划生育特别扶助对象、农村医疗保障精准扶贫对象、丧失劳动能力的残疾人等困难人员,由各区人民政府统一组织参保登记。

参考资料:武汉关南区服务网-办理2018年居民医保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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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2019-12-23
城镇职工医疗保险比城镇居民医疗保险交费高,报销比例高,额度高。参保人员凭身份证和医生入院安排,先缴纳住院押金住院。出院时,到医院住院收费处办理出院费用结算。然后将住院单据、收费单据、参保的医保卡和身份证,到所属经办医疗机构进行报销。
第3个回答  2017-10-09
医疗保险缴费方式
■居民类参保人员的具体缴费方式为:个人柜台缴费、社会保障卡代扣缴费、“青岛智慧人社”手机APP自助缴费。
■学生类参保人员的具体缴费方式为:暂由学校和学前教育机构代收,统一到社保经办机构打印缴费凭单,通过银行缴纳,今后将根据情况适时拓展缴费方式。
为进一步提高社会保险服务水平和效率,方便城乡居民缴纳居民社会医疗保险费,实现参保人员办理社会保险业务的标准化、规范化和网络化,市人社局根据《青岛市社会医疗保险办法》,结合我市实际,下发“关于完善居民医疗保险征收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代收机构及缴费方式
居民类参保人员三种缴费方式
“通知”提出,符合参保范围的成年居民和未入学(含学前教育机构)少年儿童居民医保费的征收工作,由区(市)人民政府统一组织,由其户籍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街道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以下简称“街道保障中心”)和居(村)民委员会负责参保登记、材料审核、信息录入、信息确认及费用代收等工作。大学生和已入学(含学前教育机构)少年儿童居民医保费的征收工作,由所在学校和学前教育机构负责参保登记、材料审核、信息录入、信息确认及费用代收等工作。
居民类参保人员的具体缴费方式为:个人柜台缴费、社会保障卡代扣缴费、“青岛智慧人社”手机APP自助缴费。学生类参保人员的具体缴费方式为:暂由学校和学前教育机构代收,统一到社保经办机构打印缴费凭单,通过银行缴纳,今后将根据情况适时拓展缴费方式。
■居民医疗保险登记管理
居民类参保人员参保登记
参保人员登记时应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等相关材料,并填写《青岛市居民社会医疗保险参保登记表(居民类)》,办理参保手续。 《居民类参保登记表》一般应由参保人填写,本人无法填写的,可由供养、监护人或其亲属代填。其中,对选择通过社会保障卡代扣方式缴纳居民医疗保险费的参保人员,应同时签订代扣协议,代扣协议一式两份,参保人一份,办理参保登记部门一份。对选择通过手机APP自助缴费的参保人员,通过手机APP软件签订电子缴费协议。
学生类参保人员参保登记
各类学校和学前教育机构学生儿童的参保登记工作,由所在学校、学前教育机构负责集中办理。参保人员登记时应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等相关材料,并填写《青岛市居民社会医疗保险参保登记表(学生类)》,办理参保手续,其中非本市户籍的学前教育机构在册儿童,同时需提供其父母一方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学生类参保登记表》一般应由参保人填写,小学生、幼儿的登记信息应由其父母或监护人代填,填写完成后,参保人本人或其父母、监护人应在登记表上签字、签章或留指纹确认。
参保信息变更及中止缴费登记
参保人员申请变更参保登记的,应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到街道办事处 (镇人民政府)、街道保障中心、居(村)民委员会以及学校、学前教育机构办理登记信息变更手续,填写《青岛市居民社会医疗保险登记信息变更表》。
参保人员因就业等原因转为缴纳职工医疗保险的,可由用人单位或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直接在职工医疗保险系统中办理人员增加手续,其居民医疗保险参保关系自动中止,其中,通过社会保障卡代扣方式缴纳居民医疗保险费的,代扣协议自动终止。因户籍迁移申请变更户籍所属区(市)、街道或参保人员申请中止缴纳居民医疗保险费的,应携带相关材料到原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 (镇人民政府)、街道保障中心、居(村)民委员会办理中止缴费手续,填写 《信息变更表》。参保人员未提出中止缴纳居民医疗保险费的视为连续缴费,次年集中缴费期将根据原选定的缴费模式进行核定。
■居民医疗保险缴费业务管理
居民类参保人员缴费
居民类参保人员中,选择通过个人柜台缴费的,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街道保障中心通过业务信息系统打印缴费凭单,参保人员携缴费凭单到财税库行联网的任意银行对公柜台缴纳居民医疗保险费。选择通过社会保障卡代扣缴费的,区(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在集中收费期内每月三次 (10日、18日、26日,遇节假日顺延)对代扣代缴社会保险费进行缴费核定。选择通过手机APP软件缴纳居民社会保险费的,通过手机APP软件确认进行缴费,信息系统自动生成应缴费信息,参保人员根据手机提示绑定银行卡进行缴费。
参保人员因滞后或中断参保需要办理补缴的,按照《居民社会医疗保险补缴经办规程》办理,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街道保障中心应严格审验其相关资料,确认其符合参保条件首次应参保的时间,计算其滞后或中断参保的年限,报所在区(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补缴手续。因社会保障卡金融账户存款不足导致当年集中缴费期代扣代缴不成功的,以及未及时通过手机APP确认缴费的,集中缴费期过后,将不再通过这两种方式进行扣缴,均需按规定办理补缴手续。
学生类参保人员缴费
学生类参保人员因滞后或中断参保需要办理补缴的,按照《居民社会医疗保险补缴经办规程》办理,学校、学前教育机构通过VPN方式登录青岛市居民医疗保险业务系统提交个人补收申请后,向所属区(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报,区(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严格审核把关,留存归档相关资料。其中:对因学校、学前教育机构原因造成漏缴需补缴的,学校、学前教育机构还应提供加盖公章的情况说明。
新申请参保要带好材料
新符合参保条件人员缴纳居民医疗保险费时,除提供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外,属于新转入本市的学生儿童,需提供学校出具的转学证明或借读证明;属于刑满释放人员,需提供刑满释放证明;在外地就读的大学毕业生,需提供大学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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