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达到领取养老保险待遇年龄缴费细则

我妈妈今年51岁,湖北城镇户籍国有企业家属工,今年想补缴那个养老保险,是不是应该一次性补缴距领取养老保险待遇年龄不足年限与15年之间差额年限的养老保险费 之后继续按我省有关规定参保缴费,直至达到领取养老保险待遇年龄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也就是一次性 补缴15-4=11年?然后 后面每年按我省规定参保。 那么,我想问的是这11年的一次性缴费怎么个算法 应该是多少?谢谢 急求~~~

按你这种情况是可以补缴的,也就你说的11年,因为根据社保规定必须缴纳满15年或者以上才可以享受待遇的。至于你说的需要缴纳多少费用是按照每个地方的缴纳标准来定的(它分为好几个档次),具体细节你可以问下湖北社保局,你可以自己打电话问下武汉相关部门;电话号码是:
武汉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常用电话号码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常用电话及地址
养老保险处 江汉区新华路25号伟业大厦 85746536
农村养老保险处 江汉区新华路25号伟业大厦 85804023
失业保险就业处 江汉区新华路25号伟业大厦 85741923
医疗保险处 江汉区新华路25号伟业大厦 85732967
工伤生育保险处 江汉区新华路25号伟业大厦 857494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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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1-08-20
这个看你妈妈中间差哪些年了,每一年的缴纳数额都不一样,要一年一年的加,还要加系数在上面。
你可以去社保中心问一下。
另外也可以转成居民养老保险,缴纳满15年之后再领取养老金。
第2个回答  2011-08-20
现住已经是51了,估计不能够办理那种单位上办理的那种社保了,当然农村的那种是可以办理的。如果你们那里没有这种政策的话,那么你只能是买商业的那种社保了,你得咨询一下当地的商业保险公司。你要问单位的那种社保的话只能问社保局还能不能参保,比较51岁是超出购买的时间了,赶紧行动起来吧,最好是亲自跑一趟,打电话不容易说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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