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里房子拆迁,得宅基地120平米,可以造4层半,但是没钱造.所以想卖掉一层.
假如有人要,我想问下:
1 这1层卖时,是不是按多少一平米,一共120平米多少钱这样算(先不考虑年限问题)?如果不是,那又要怎么算?
2 我的120平米的地基,我是有土地使用证的,但是交易时,会不会涉及到这个?就是说,卖时,是只卖的那1层房子,还是连这120平米地基里的一部分也算给买方了?
3 买卖小产权房,是写买卖合同,还是写一次性付清租房款的租凭合同?
希望买卖过这种房子的朋友帮下忙,我先谢谢啊!
对于说这种买卖违法,不受法律保护的说法就不要来了,我也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