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档案、人事代理等一系列复杂问题。。1000分求解。。

如题所述

不知你要问的具体问题是什么?给你一些政策解读:
一、关于档案问题
1. 毕业生“学籍档案”与“人事档案”的区别及联系?
毕业生的学籍档案是指通过参加全国统一考试并被录取的大中专院校学生的档案,它以文字资料的形式记录了高考成绩、在校学习成绩、家庭状况、在校期间表现和奖惩情况等。毕业生的人事档案由学籍档案转换而来,是指毕业生毕业后,在其学籍档案中放入该毕业生的报道证,然后由学校将档案转交毕业生就业单位的人事部门或委托的人才交流机构。这时的学籍档案正式成为人事档案,它是通过毕业生与用人单位或委托的人才交流机构签订就业协议,然后履行相关毕业程序并取得报道证后,才得以实现。
2. 毕业生应如何对待自己的档案?
目前,毕业生中有一种比较普遍的现象:对档案不了解,也不关心,甚至有的毕业几年了,档案还在学校放着;还有的将档案放在家里,更甚者早已不知将档案丢在何处。现在,企事业单位招聘员工,国家公务员的选拔等都要审查档案,并以其记载的相关资讯作为甄选人才的重要证据,另外,如办理社会保险、职称评定、出具各种相关证明等也都需要人事档案。由于国家相关政策,规定毕业生毕业后暂时找不到就业单位的,其档案可免费由学校保存两年,有些同学就误以为既然学校免费保存,就无须再到人才交流机构托管了。其实,学校保存的只是你的“学籍档案”,而真正发挥作用的恰是你的人事档案,如你的转正定级、职称评定等相关事宜都是由学籍档案转换成人事档案后才能进行的。按国家政策规定,大中专毕业生毕业(以报道证人事部门签署日期为准)一年后,即可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委托的人才交流机构批准转正定级;本科毕业生毕业工作一年(以报道日期计)、大中专毕业生毕业工作满三年可申报初级职称,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委托的人才交流机构负责办理。由此可见,学校保存的学籍档案只是“存放”,起不到任何作用。
3. 哪些机构能保管人事档案?
按国家政策规定,组织、人事部门所属的各级人才交流机构才有资格保存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后的人事档案,各种私营民营企业、乡镇企业、中外合资、独资企业都无权管理员工的人事档案,一般由委托的各级人才交流机构托管。毕业生也可以以个人名义委托人才交流机构托管人事关系。另外,各级人才交流机构,如省人才、市人才、各区人才等,它们的区别只是所属部门的不同,其它无任何区别。
4. 哪些毕业生的档案适合到人才交流机构托管?
不想回本地而想将户口落在学校所在地的毕业生,准备考研的毕业生,还无法确定能否在现单位长期干下去的毕业生,以上这些毕业生还可选择将自己的档案人事关系在人才交流机构托管或各省市的大学生就业指导中心。
5. 学籍档案丢失或被销毁怎么办?
学籍档案丢失或被销毁,可以沿着自己的就学经历找到学校的学籍管理科室,请求重新建档恢复自己的学籍档案,学校同意后,会通过相关部门调取你的升学报考录取等资料进行复制加盖相关部门公章,这样,学籍档案就可以恢复了。
人事档案丢失或被销毁,首先要看单位是否对其档案有所管理,如果没有管理权限且不委托人才服务部门管理的,只能放弃该段时间的“工作记录”。如果有进行档案管理的,需要由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或职工个人到该职工原始招工部门、市档案馆、用人单位属地档案馆或其他相关部门查找、复印职工的档案要件并加盖存档单位公章。
6. 毕业生委托人才交流机构代理人事档案后都享有哪些服务?
(一)负责人事档案关系接受、调出相关手续;
(二)办理毕业生的转正定级;
(三)档案工资的晋级;
(四)职称晋升申报;
(五)办理落户手续;
(六)出具省份证明、落户证明、购房工龄证明、计划生育证明、出国政审等;
(七)代收代缴养老保险、失业保险、代办医疗保险手续等。
7.毕业生如何管理自己的档案?
不论是持有自己档案的学生还是知道档案流向的学生,都可以到当地的人才服务中心,对自己的档案进行托管。落实了工作单位,并且所落实的单位具有人事管理权的学生,在签约时一定要注意在协议书的“档案转寄详细地址”一栏,要用人单位认真填写,以免出现因档案转寄地址不详或档案接收单位不具备接收资格而导致档案遗失、退回。对于落实了工作单位,但工作单位不具备人事管理权的学生,则可以将人事档案托管到人才中心。
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学生,如果没有申请暂缓就业,学校会将其人事档案转到生源所在地。这一类毕业生应该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当地人事部门报到,办理人事档案的相关手续,否则就会被认为是“弃档”。想重拾档案的学生,可以先到教育部门重新出具一张就业推介书,然后到生源地的人才服务中心查询自己的档案是否已被传递该单位,情况确认后即可办理托管。
二、关于《就业协议书》的问题
1. 为什么每位毕业生只能有一份《就业协议书》
《就业协议书》是学校证明毕业生具有就业资格、也是用人单位到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办理毕业生审批手续的凭证。为维护就业市场的严肃性,避免一个毕业生同时被两个用人单位审批录用,造成用人单位进人指标浪费,同时也为了维护学校的声誉和今后毕业生的就业,每位毕业生只能有一份《就业协议书》原件。
2.毕业生在签订就业协议时应注意的事项。
签协议前,应对企业全面了解,包括工作环境、工资待遇、工作时间、劳动强度等,同时结合自己实际情况和愿望进行综合考虑,待明确后再签就业协议。考虑周全为上策(按规定改派是有时间限制的),同时这里也提醒到北京、天津、上海、广州等大城市工作的毕业生,除单位给你上保险外,其它情况,如不能将户口迁到本市,单纯的档案调动对你无任何意义。你可将人事档案落在某人才交流机构,然后去上述城市工作,这样可减少不必要的麻烦,甚至造成损失
3. 如何办理《就业协议书》解约手续
由教育部学生司印制、学校发放的《就业协议书》每位毕业生只有一套(一式三份、编号固定)。毕业生通过“双向选择”确定接收单位,并与用人单位签订了《就业协议书》后,毕业生和用人单位都应认真履行协议。倘若毕业生单方面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
已签订《就业协议书》的毕业生,如要违约,需办理如下解约手续:
a、到原签协议单位办理书面同意的解约函(盖单位公章)
b、向本学院提出书面申请(阐明解约理由),并附上单位解约函、原《就业协议书》负责毕业生就业的副书记签署意见并签字、盖章后交学生处就业指导中心
c、学生处就业指导中心根据有关规定审批发换新的《就业协议书》
d、毕业生领取新协议后到本学院备案
办理改派
直接去毕业学校改派就可以了,改派时,本人带上报到证和与单位签订的心就业协议书即可,然后学校经省教育厅核实同意后改派。目前办理毕业手续的毕业生较集中,为了服务毕业生,省教育厅天天都在办理。因此,只要学校能及时到省教育厅为学生办理手续,改派的时间应该一两天就够了。首次派遣和改派只是派遣的时间不同而已。另外,改派对工作也没有影响。
4. 毕业生如遗失《就业协议书》如何补办?
毕业生如遗失《就业协议书》,需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经所在系(所)负责毕业生就业工作的老师签署意见,补办。 补发的《就业协议书》上注明“根据本人声明,该生原件已遗失,此份为遗失补办件”,以示有别于正式的《就业协议书》。毕业生如谎报遗失《就业协议书》,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校规校纪处分。
5. 学校依据就业协议已开具报到证,但学生又不去单位报到,有什么后果?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毕业生,由学校报地方主管毕业生调配部门批准,不再负责其就业。在其向学校交纳全部培养费和奖(助)学金后,将其户口关系和档案转至家庭所在地,按社会待业人员处理:
(1)自领取报到证之日起,无正当理由,超过三个月不去就业单位报到的;
(2)报到落户后,未经批准擅自离开接收单位,经教育拒不改正的;
(3)不顾国家需要,强调个人无理要求,扰乱毕业生就业秩序的;
(4)无理要求用人单位将其退回学校的;
(5)其它违反毕业生就业规定的。
三、关于报到证的问题
1. 毕业生报到证有何作用
报到证的全称是“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由国家教育部直接印刷,省级高校毕业生就业管理部门单独签发。用人单位以报到证为依据,接收安排毕业生工作,并接转毕业生的档案、户口等。报到证只能一人一份,由其它部门印制或签发的报到证无效。毕业生对报到证要妥善保管,不论什么原因,凡自行涂改、撕毁的报到证一律作废。
2. 开具报到证的时间
毕业生一般在6月中下旬,确切时间以省厅通知为准。
3. 何时发放报到证
报到证开回后,由各学院统一到学生处领取,在毕业生办理完离校手续后,发给毕业生。
4. 毕业生何时报到
报到证上的报到时间一般是从开报到证之日起顺沿一个月,但各用人单位一般会有自己的要求,因此毕业生应事先征求用人单位的意见。
5. 报到证不慎丢失, 如何补办?
报到证遗失补办程序如下:
(1)毕业生提出书面申请,所在系(所)主管就业的老师签字并加盖公章。
(2) 学生处就业指导中心出具证明。
(3)毕业生到当地日报上登报声明丢失了本人你的报到证,毕业生持学校证明、登报声明和毕业证书原件到省厅流动调配处办理补办手续。
6. 报道证过期怎么办?
国家有明确规定,毕业超过两年的学生,报到证不得改派。所以要抓紧。找到工作后,就业指导中心直接改派即可。打算到私营企业或外企工作的毕业生,可直接把报到证、档案交给当地人才市场管理,尽早交到人才市场可以早计算工龄和办理社保、医保等相关手续。但不管怎样选择,毕业生一定要在报到证过期之前做出决定,以免过期后引起不必要的麻烦。
未落实就业单位的毕业生不需要在报到证上规定的时间期限内报到。待落实就业单位后,凭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就业协议书》和报到证、毕业证书原件,经就业单位、主管部门或委托进行人事代理的政府人事部门所属人才服务机构审核后,到相应的政府人事部门办理就业手续即可(省属的到省级政府人事部门,市属的到市级政府人事部门,县(市)区属的到县(市)区级政府人事部门)。报到后报到证归入档案统一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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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1-08-10
一、什么是报到证改派
  “改派”是在学校上报就业方案和主管部门核发报到证后,毕业生正式到用人单位报到前进行单位及地区调整的一种做法。通俗地说,就是指将派到原单位的报到证、户口迁移证和档案等人事关系重新派到新的用人单位或其上级人事主管部门。一般来说,无特殊原因,毕业生不得随意办理改派。但毕业生如果已改变就业意向、更换单位,就需及时办理改派手续,否则会影响其人事关系的落实和解决。
  二、 什么情况下可申请改派
  毕业生就业是一项严肃的工作。派遣计划的形成是由学校(毕业生)和用人单位“供需见面”,“双向选择”之后报经主管部门批准的。
  毕业生的派遣需按计划进行,计划一经下达,毕业生不得随意变动。但遇下列情况时可以申请改派:
  1、 错派。没有这个用人单位。用人单位已经撤消或用人单位隶属关系发生了变化。
  2、 调配不当。院校在按单位委托代选毕业生调配过程中,所选择的毕业生所学专业与用人单位要求不一致。
  3、 毕业生本人遭受不可抗拒的因素或其它特殊原因。
  三、改派的程序:
  1、 毕业生向原分配单位提出改派申请,讲明改派原因。
  2、 原单位同意改派后,出具将毕业生退回学校或同意将毕业生改派到其它单位工作的公函。
  3、 属调配不当的毕业生,由学校为其重新联系接收单位,或经学校同意由毕业生自行联系接收单位。
   四、 改派的办理部门
   应届毕业生“报到证”改派分四种情况:
   1、 在省市、自治区、直辖市就业,在毕业后一年内跨地市调整用人单位,由省主管毕业生调配部门审批并办理改派手续(由学校就业中心统一办理);
   2、在本地市内调整用人单位的,由本地市人事部门审批并办理改派手续:
   3、对已落实就业单位的毕业生,逾期(各地规定不同,6个月/1年/2年)不再办理有关调整改派手续,需调整就业单位,按社会从业人员有关规定办理:
   4、对尚未落实就业单位、毕业时派回生源地的毕业生,在择业期内(二年),凭签约的协议书与原就业报到证到省主管毕业生调配部门办理改派手续(由学校就业指导中心统一办理)。
  五、改派的具体程序
   改派要建立在原单位同意的基础上。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是建立在劳动关系上的法律文件,协议双方一经签约,必须认真履行,不得随意毁约,协议解除必须经过双方协商形成一致意见,并需原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新接收单位、新接收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签署意见,跨省的和从市县调整到省级、中直单位,或从省级、中直单位调整到市县的改派还需省教育部门签署意见。
   按教育部门的要求,对已经落实就业单位并领取就业报到证的毕业生,原则上两个月内不予受理改派手续,而且各高校对办理改派手续也都有一定的时限要求。因此,要办理改派手续,必须要原单位同意解除协议,原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同意,新单位同意接收,新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同意。
   1、由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协商同意解约,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出具书面的同意解约材料并加盖公章。
   2、毕业生出具已与原签约单位解除协议重新择业的申请,学校就业指导中心签注意见。
   3、将个人申请、单位同意解约材料和原报到证(可包括户口迁移证)一并交回学校就业指导中心。
   4、由学校就业指导中心审核同意后,发给新的协议书。
   5、学校就业指导中心材料进行审查、整理,报告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审核后办理改派。
   6、属于本地区调整就业去向、改派的在本辖区主管部门办理。
   7、毕业生就业去向的调整、改派,须在两年内办理,逾期一律不再受理,按在职人员相关规定执行。
   8、由于用人单位毁约或因其他原因使毕业生不得不放弃原就业单位而需改派时,应提出书面申请,由就业主管部门进行调查核实,再行办理。
  9、毕业生的改派,原则上在每年9月份开始,按月集中办理。
  10、办理改派手续要向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交纳一定的手续费用。
第2个回答  2011-08-10
毕业的时候,学校会发报到证,如果你还没有参加工作,或者参加工作了,但是工作单位不具备接收档案的条件,档案会打回原籍,也就是你报到证上写的地址,你需要在报到证上规定的日期之前,去这个地方办理档案接收和人事代理,可以代办,只需拿着报到证原件和复印件并提供身份证号即可,人事代理费大概是一年240元。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3个回答  2011-08-14
1、档案最好和本人工作地点一致,否则参加考试不方便。
2、人事代理也行,转的时候比落户口方便。
第4个回答  2011-08-10
1、档案最好和本人工作地点一致,否则参加考试不方便。
2、人事代理也行,转的时候比落户口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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