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手了,同居期间的财务可否要回

请教大家一个问题,和女朋友一起同居有差不多两年的时间了,最近女朋友和我闹分手了,在这两年期间我的工资卡和兼职收入都交给她管理的,一个月平均有11000左右,期间因为我个人花掉将近5万,现在她信用卡负债将近10万,主要是她不工作,而且大手大脚还要一个月还6000的房贷,请问分手后我能不能要回我们同居期间我赚的钱呀,我已经30多岁了,她这样一闹就把我变穷了,不但损失两年时间而且钱也没有存到一分,她还要我帮她还5万信用卡,请问我该怎么办,怎么会有这样的人,分手是她提出来的,钱也是她花的,同居期间她天天在家玩。她现在还想请律师要我赔她钱,请问法院会支持她的请求吗?

你也可以找律师要她赔你钱啊,把你的收入支出明细列明,证明你给她花过多少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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