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斯韦伯将权威分为哪三种?它赞成哪一种?

如题所述

马克斯韦伯将权威分为:个人魅力型(或叫里斯马型)、传统型和法理型权威。这三种统治类型有着各自不同的权力基础与特性。

1、个人魅力型统治建在某个具有非凡气质的领袖人物的人格魅力之上。

2、传统型统治建立在对于习惯和传统信仰的神圣不可侵犯的求之上,行政官员不过是君主的家臣,可以世袭。

3、法理型统治则建立在对于正式制定的规则与法令的正当行的要求之上。合理合法权威在现代社会中占主导地位,其它两种权威主要出现在传统社会中。

实际上,马克斯韦伯并没有特别赞成哪一种,而是说明应该根据具体情况来具体分析。三种统治类型具有统治的合法性,所不同的是现代统治把合法性与技术合理性结合起来,试图通过技术合理性程度的提高为合法性注入活力。

这就表现为在形式合理性上和工具主义的技术设计上所作出的努力,特别是以形式化的律制度及其操作程序来把理论上的、意识形态上和技术上的努力整合在一起,构成一个严密的合法性网络体系。

扩展资料:

另外,韦伯承认“理想形式”是一种抽象的产物,但他主张任何想要了解特定社会现象的人都必须有这种理想形式,因为与物理的现象不同的是,社会科学还牵涉到复杂万分的人类行为,而这只有可能以理想形式的方法来加以解释。

理想形式的概念,加上他的反实证主义的立论,可以被视为是他对“理性的经济人”的方法论假设的辩护。韦伯并且公式化了社会阶层的三大要件理论,主张社会阶级、社会地位、和团体(或政党)在概念上是不同的要件。

1、社会阶级是以在经济上与市场的互动所决定的(物主、承租人、员工等等)。

2、社会地位是以非经济的成分如荣誉、声望和宗教构成。

3、政党则指一个人与政治界的联系。

而这三种要件都会影响到韦伯称为“生涯机会”的结果。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韦伯的层级官僚制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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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9-09-02

权威归纳为三种类型,即传统型权威、超凡魅力型权威和理性型权威(法理型权威)。实际上,他并没有特别赞成哪一种,而是说明应该根据具体情况来具体分析。

1、所谓传统型权威,是指建立在古老传统和惯例的神圣性之上的权威,比如通过王位继承获得的权威和服从等等按照韦伯的观点中国古代的帝权和宗族长老的权威都是传统型权威的不同形式。

2、所谓超凡魅力型权威,是指某个个人凭借超人的才能、杰出的品格、英雄主义及其创立的典范、信仰而拥有的权威。革命年代产生的领袖、伟人获得的追随和服从是超凡魅力型权威的典型表现。

3、所谓理性型权威(法理型权威),是指建立在对理性、法律及官僚体制和法定授权的信任、服从之上的权威。这种权威的产生不是基于对个人的忠诚,而是依赖非人格的组织机构和制度规范。

扩展资料:

作为公共行政学最主要的创始人之一,马克斯·韦伯认为,任何组织的形成、管治、支配均建构于某种特定的权威之上,适当的权威能够消除混乱、带来秩序;而没有权威的组织将无法实现其组织目标,他提出了三种正式的政治支配和权威的形式,分别为传统权威、魅力权威、以及理性法定权威。

传统权威:这是一种很大程度上依赖于传统或习俗的权利领导形式,领导者有一个传统的和合法的权利行使权力,更重要的是,传统权威是封建、世袭制度的基础,如部落和君主制,这种权力不利于社会变革,往往是非理性的和不一致的。

魅力权威:当一个领导者的使命和愿景能够激励他人,从而形成其权力基础,产生魅力权威,对魅力领袖的忠实服从以及其合法性往往都是基于信念。他们或会被灌输神或超自然的力量,如宗教先知、战争英雄或革命领袖。

理性法定权威:这是以理性和法律规定为基础行使权威,服从并不是因为信仰或崇拜,而是因为规则给予领导者的权力,因此,理性法定权力的运用能够形成一个客观、具体和组织结构,并且是科层制(官僚制)的基础。

马克斯·韦伯与卡尔·马克思和爱米尔·涂尔干被并列为现代社会学的三大奠基人,尽管他在当时主要被视为是历史学家和经济学家。涂尔干遵循着孔德的方式,以社会学的实证主义进行研究。

而韦伯以及他的同僚维尔纳·松巴特(也是德国社会学最知名的代表人物)采纳的则是反实证主义的路线,这些著作开始了反实证主义在社会科学界的革命,强调社会科学与自然科学在本质上的差异,因为他们认为人类的社会行为过于复杂,不可能用传统自然科学的方式加以研究。

韦伯的早期著作通常与工业社会学有关,但他最知名的贡献是他后来在宗教社会学和政治社会学上的研究。韦伯在《新教伦理与资本主义精神》中开始了他的研究,文中他显示出某些禁欲的新教教派—尤其是卡尔文教派,教义逐渐转变为争取理性的经济获利,以此表达他们受到上帝的祝福。

韦伯主张,受到这种理性教义基础扶助的资本主义很快便会发展的越来越庞大,并且与原先的宗教产生矛盾,到最后宗教便会无可避免的被抛弃。韦伯在后来的作品里继续研究这样的现象,尤其是在他对官僚制和对于政治权威的分类上。在这些著作中他隐约了这种社会的理性化是无可避免的趋势。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马克斯·韦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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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推荐于2017-11-24
马克斯·韦伯权威类型说的主要内容在马克斯·韦伯关于权威的系列论述中,最著名的是他的权威类型说。韦伯依据大量史料,把权威归纳为三种类型,即传统型权威、超凡魅力型权威和理性型权威(法理型权威)。

1、所谓传统型权威,是指建立在古老传统和惯例的神圣性之上的权威,比如通过王位继承获得的权威和服从等等按照韦伯的观点中国古代的帝权和宗族长老的权威都是传统型权威的不同形式。

2、所谓超凡魅力型权威,是指某个个人凭借超人的才能、杰出的品格、英雄主义及其创立的典范、信仰而拥有的权威。革命年代产生的领袖、伟人获得的追随和服从是超凡魅力型权威的典型表现。

3、所谓理性型权威(法理型权威),是指建立在对理性、法律及官僚体制和法定授权的信任、服从之上的权威。这种权威的产生不是基于对个人的忠诚,而是依赖非人格的组织机构和制度规范。

实际上,他并没有特别赞成哪一种,而是说明应该根据具体情况来具体分析。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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