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个原告其中一原告去世这官司还能继续吗

如题所述

  如果原告中的一个原告去世,由其继承人或近亲属决定是否继续参加诉讼。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
  第一百五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止诉讼:
  (一)一方当事人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表明是否参加诉讼的;
  (二)一方当事人丧失诉讼行为能力,尚未确定法定代理人的;
  (三)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
  (四)一方当事人因不可抗拒的事由,不能参加诉讼的;
  (五)本案必须以另一案的审理结果为依据,而另一案尚未审结的;
  (六)其他应当中止诉讼的情形。
  中止诉讼的原因消除后,恢复诉讼。
  2、《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规定:
  第二十五条 行政行为的相对人以及其他与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权提起诉讼。
  有权提起诉讼的公民死亡,其近亲属可以提起诉讼。
  有权提起诉讼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承受其权利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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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6-04-20
可以先行中止审理,等待死者的继承人申请参与诉讼。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止诉讼:
(一)一方当事人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表明是否参加诉讼的;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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