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纠纷被人打了,当时已报案,派出所也在当天对被打方进行了调查笔录。被打方住院十二天出院,出院后7天按派出所要求把病历资料等全部复印交到派出所,并提出解决的要求。派出所经40天左右时间,只在电话告诉说“上法院起诉吧”,什么纸质资料都没有,也没用双方签字,对方也没被拘留。不知这样是否符合要求,是什么意思?什么材料都没有,这样到法院起诉是否能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