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国国会议院内阁与首相之间的关系 与 美国总统议院内阁与国会的关系有什么不同 请详细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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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国议会由上议员和下议院两院组成,英国政府由下议院选举产生,内阁首相由下议院多数党领袖担任,首相获得组阁权,任命议会的议员担任内阁大臣,首相必须是下议院议员,内阁大臣原则上要求为下议院议员,内阁向下议院负责。下议院多数党席位没有过半数,就要寻求与其它党派合作组成联合内阁。一旦下议院通过对内阁的不信任案,内阁就必须辞职,并解散议会,提前举行大选。
而美国总统由民众直接选举产生,由赢得总统大选的候选人当选总统,总统是政府首脑,总统提名各部首长组成联邦政府。一旦当选总统或成为政府成员,那么先前的国会议员资格自动取消,相应的空缺通过补选产生。在总统个人出现严重道德问题和违法行为时,国会可以通过议案弹劾总统迫使其辞职,但任何时候没有弹劾联邦政府的权力,总统辞职由副总统、国会议长一次递补,政府运作到新一届总统当选之前。
英国与美国的区别主要表现在:
1、英国首相由议会间接选出,美国总统由民众选举直接产生;
2、英国首相代表内阁向议会总负责,美国总统拥有“绝对行政权”;
3、英国首相拥有政府首脑和议员双重政治身份,美国总统只能拥有政府首脑的单一身份;
4、英国首相兼任政府首脑和议会多数党领袖,拥有行政与立法的双重权力。美国总统制拥有行政权和有限立法结果的否决权,不得直接干涉立法过程。
5、英国首相的行政权力完全依赖于政党的立法权力,即首相所在党在议会的多数地位。而美国总统的行政权力的实施需要总统所在党派在国会的多数地位的帮助,但行政权本身与国会无关,总统具有一定的超党派色彩,因此总统也不需要成为党内领袖。
6、反映了不同的权力结构。即英国是议会中心制,或者立法至上原则。行政权某种程度由立法权派生,一切的权力斗争围绕议会展开。而美国是三权分立制度,行政权与立法权彼此独立又相互制衡。
总之,两国的政治制度没有优劣之分,都是符合两国传统,在各自特定政治历史下发展的产物。都在总体上,既在一定程度上保持了政治权力的稳定和效率,又制约了政治权力的过度膨胀,反映了资本主义经济基础的整体要求,具有巨大的历史进步,也是资本主义对人类政治文明成果的重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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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1-08-03
英国议会分上下院。上院是贵族院,下院是平民院。我们通常说的英国议会就是指下院。下院多数党领袖出任首相,经英王授权后组织内阁,任命全部内阁大臣,然后议会对内阁进行信任投票,通过后内阁成立。由于是由议会产生,内阁对议会负责,当议会通过对内阁的不信任案后,内阁总辞职或者提请英王解散议会,提前举行大选。如果解散议会,新的议会产生后,如果再次通过对内阁的不信任案,内阁必须辞职。 如果首相被议会弹劾,全体阁员负连带责任。英国议会为全国最高权力机关,其通过法案和决议不能被任何人和机构否决。 英国内阁阁员是议会和党内大佬,对首相也有很大的制约力。
美国政府和国会是平行的。总统由普选制下的选举人团间接选举产生。总统组织内阁,内阁为总统的顾问机构。阁员的产生需总统提名和参议员批准。阁员单独对总统负责,首总统制约。
国会分参众两院。参议员每州两个,总共一百个。众议员按各州人口比例分配。全部议员直选产生。
由于国会和总统分别是普选产生的,互不负责,都只受宪法制约。法院有违宪审查权。
众议员可以以三分之二多数提出对总统的弹劾,参议院进行审查,以三分之二多数通过,弹劾就成立。
总统可以否决任何两院决议,除非两院经三分之二推翻。
如果弹劾案被总统否决,交由联邦最高法院裁决。
第2个回答  2011-08-08
在英国,议会选举的多数党推举出来的领袖就是首相 ,是行政首脑。 首相组织成立政府 ,内阁是政府的决策机构。内阁与首相在政治上共进退。
第3个回答  2011-08-03
英国议会选举的多数党推举出来的领袖就是首相 那是行政首脑 首相组织成立政府 内阁是政府的决策机构 议会可以监督政府和立法
美国的总统是全民直选的 权利和议会制度下的首相类似 议会监督政府和立法
第4个回答  2011-08-06
英国议会的多数党领袖担任首相,并由首相组阁,内阁集体对议会负责。所以,首相在行使权力时要尽量取得阁员的同意,而不必在意议会。因为,首相有权解散议会,提前大选。
美国的总统是民众选举产生,所以只对宪法负责,总统内阁也只是凭总统个人喜好来挑选成员,总统可以不在意内阁,而各项政策都必须由国会通过,所以,总统在行使权力时,要顾及国会。因为,国会可以弹劾总统,而总统不能解散国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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