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异地车管所领合格标志要带什么证件

去异地车管所领合格标志要带什么证件

需要当事人事先到车辆登记车牌的车管所凭身份证,行驶证、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车船税纳税或者免税证明、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

以及填写的申请表,把车辆违章事故处理完毕。申请核发检验合格标志的委托书。

然后当事人凭委托书和上述车辆证件手续,以及当事人身份证,到委托地区车管所在车辆检验合格之后申请领取检验合格标志。

《机动车登记规定》:

第四十九条 机动车所有人可以在机动车检验有效期满前三个月内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检验合格标志。

申请前,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将涉及该车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处理完毕。

申请时,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填写申请表并提交行驶证、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车船税纳税或者免税证明、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

扩展资料:

机动车业务岗位

(一)机动车登记审核岗职责

1、查验申请人提供的有关手续是否齐全、真实、有效。

2、确认车型,并核对有关技术参数。

3、查验机动车发动机号和车辆识别代号,确认有无凿改痕迹,并与全国被盗抢机动车信息库进行比对。

4、进行机动车外观检查,确认车身颜色。

5、对属于《全国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以下简称《公告》)管理范围的国产机动车,核对《公告》的数据。

6、审查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

7、对符合规定的手续将车辆信息录入计算机并出具受理凭证.对不符合规定的要说明原因并出具退办凭证。

8、保持办公环境整洁,维持办证大厅秩序良好。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车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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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9-01-27

异地年审领合格标志所需材料:

1、身份证明

2、机动车行驶证

3、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

4、车船税纳税凭证

5、确认交通事故和交通违法已处理完毕

车辆需上线检测的:建议提前到机动车检测站预约。

车辆免检的:可直接向当地车管所申请签章并领取检验合格标志。

《机动车登记规定》:

第四十九条 机动车所有人可以在机动车检验有效期满前三个月内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检验合格标志。

申请前,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将涉及该车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处理完毕。

申请时,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填写申请表并提交行驶证、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车船税纳税或者免税证明、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

扩展资料:

北京市核发6年免检车辆检验合格标志单位:

享受免检车辆只需在2年定期年检时,持车辆行驶证、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公安交管部门留存联)、车船税缴税或免税证明、经办人身份证明,并将涉及车辆的交通事故和交通违法处理完毕后,直接到本市公安交管部门车管所、车管分所、车管站、执法站等60个办理窗口申领检验合格标志。

东城区:东城交通支队天坛大队、东城交通支队南区车管站、东城交通支队北区执法站。

西城区:西城交通支队北区车管站、西城交通支队南区车管站、西城交通支队执法站、西城交通支队西外大队执法站、西城交通支队樱桃园大队执法站。

海淀区:车辆管理所京海分所、海淀交通支队车管站、海淀交通支队温泉大队执法站、海淀交通支队公主坟大队执法站、海淀交通支队黄庄大队执法站、海淀交通支队清河大队执法站、海淀交通支队中关村大队执法站。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下月起广东省内车辆可异地年审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北京9月起非营运车辆6年免检 60个窗口申领检验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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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2016-10-18
  当事人去异地车管所领合格标志。需要当事人事先到车辆登记车牌的车管所凭身份证,行驶证、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车船税纳税或者免税证明、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以及填写的申请表,把车辆违章事故处理完毕。申请核发检验合格标志的委托书。
  然后当事人凭委托书和上述车辆证件手续,以及当事人身份证,到委托地区车管所在车辆检验合格之后申请领取检验合格标志。
  《机动车登记规定》:
  第四十九条 机动车所有人可以在机动车检验有效期满前三个月内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检验合格标志。
  申请前,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将涉及该车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处理完毕。申请时,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填写申请表并提交行驶证、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车船税纳税或者免税证明、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
  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内,确认机动车,审查提交的证明、凭证,核发检验合格标志。
  第五十条 除大型载客汽车、校车以外的机动车因故不能在登记地检验的,机动车所有人可以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委托核发检验合格标志。申请前,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将涉及机动车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处理完毕。申请时,应当提交机动车登记证书或者行驶证。
  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内,出具核发检验合格标志的委托书。
  机动车在检验地检验合格后,机动车所有人应当按照本规定第四十九条第二款的规定向被委托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检验合格标志,并提交核发检验合格标志的委托书。被委托地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内,按照本规定第四十九条第三款的规定核发检验合格标志。
  营运货车长期在登记以外的地区从事道路运输的,机动车所有人向营运地车辆管理所备案登记一年后,可以在营运地直接进行安全技术检验,并向营运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检验合格标志。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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