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定新婚姻法的初衷是什么?

制定新婚姻法的初衷是什么?这个婚姻法对女方不公平呀,本来女方就是弱视群体,新婚姻法非但没有维护女人的特权,还制定这样的法律来促使离婚吗?问题重重啊!!
针对楼下第四楼表诉的:“你觉得不公平,是不是因为你作为女人买不起房?如果你买得起房,你完全可以做财产强势一方,婚姻法也同样是保护你的个人财产,你自己能力不行,你凭什么说人家针对你?” 的热心网友,谢谢你对我提出的问题的关心,对于你说的那段话,我觉得你非常的偏激,这个社会总会有贫富差距的,也就是说,那些女方穷一点的家庭,要是双方不合了,活该就是让男人踢出家门,净身出户的吗?这样对于那些家庭有点困难的女方来说,就是你口中所表达出来的公平了吗?

案例一:

舅舅家住农村,有平房一套,姥姥姥爷给的!舅舅有小三。。。。但一直坚持未离婚!新婚姻法解释出,舅舅火速提出离婚!并且提出仅仅给我舅妈和两个女儿四万元钱。。。其他财产无。。。。。不久,小三入门儿,姥姥气晕。。。。。

问:在农村,一个中年妇女带着两个女儿,今后如何生存?在香港,这样的条件给予社会综合援助金,一个人是不到三千,给予公屋租住,市面上租5000的房子,政府租给这样的家庭一千多。。。。请问孤儿寡母从此无家可归,颠沛流离,造成多少社会问题?

我惊讶的发现,这样的婚姻法,对这些中年妇女,竟然成了她们被逐出家门的催命符!本来这就是你的家,无论要在一起还是要分手,都有你的一半!但是现在,变成了男人说,对不起,我不喜欢你了,你的家就没有了!这不是财产的问题,而是这个女人在没有什么经济来源的情况下,婚姻中丧失了应有的权利!比如,如果离了婚,她和孩子的生活不成问题,孩子上学没有问题,她会选择跟我的舅舅离婚,可是现在她什么权益都得不到,为了不失去经济的基础,为了孩子们不流离失所,她只好隐忍着,连离婚的权利都向有资本的一方倾斜了!制定这个法律的人,认为房子是财产,但在中年家庭妇女的心中,那是她们的家!

一个国家的法律如果仅仅是部财产保护法,而忽视人性的关怀,那是多么的愚昧和落后?!!!

问:妇女和儿童离婚后需要的安家费谁出?婚姻法是否有在保护儿童的家园不受侵害?

案例二:李小姐离婚了,女儿不到一周岁!

问:如何保证儿童健康安稳的生活环境不是最重要的吗?

建议:婚姻法要改成,有生育子女的,应分割财产的一半,因为目的是为了确保儿童,和母亲的经济和生活环境的安稳!如果一个国家和民族,连妇女和儿童的利益都不保证,而率先保证资本方的财产利益,实在是脑残的很!

有人说,法律就是为了要维护公平,结婚前我父母的,结婚后也是我的,很公平的!但是这样的公正让人笑掉大牙!

在香港,我发现残疾人过得比我们还好!没有工作的人政府给予综合援助金,和公屋!一个好的法律,不是让强势的越强,弱势的越弱!而是照顾和体贴弱势群体!
在大陆时,我也不明白这点!我觉得能者多得是最好的,很公平啊!当时!但是来香港,才发现一个好的法制,是限制强者,不让他因为资本而为所欲为。。。。。。

我们则正好反过来,你结婚前没有钱买房,你就终生没有房产分割的资格,可是对于一个中年妇女和带着的孩子来说,不再是分割财产的问题,而是男方应尽的赡养责任,你女儿和她的母亲流离失所,法律不保护。。。。。大力度保障中年婚变的资本方,不受损失!

真是一部中年骚男保障法!

案例三上海,林女士离婚了!老公不是没有给赡养费,给了十万元钱!她带着孩子从两居室的房子搬出来,现在她租了房子,一个月3000,自己拼命工作,一个月赚不到六千!女儿寄养在邻居家!因为长期寄养,导致孩子的性格特别的腼腆和自卑!半年来因为房租涨价,带着女儿搬了两次家!而他的老公,单身,住在两居室里,月薪一万元。。。。。

问:这样颠沛流离的环境,和艰难的单亲妈妈,儿童的成长环境,如何保障?

其实,即使是离婚,男方也仍需要尽赡养义务!最低限度也是让妇女和儿童有家可以安身,有饭吃!

财产是男方家买的,但是为了尽赡养义务,必须要支付有利妇女儿童健康环境的赡养费!、

看了大陆的婚姻法新解释,我大吃一惊!

为了打击骗房女和拜金女,

大力打击中年妇女和儿童!

妇女儿童需赡养

分割财产男有责

重房产权轻责任

抛妻弃子奈他何?

那弱势的买不起房的人,和儿童就注定了有可能被以离婚的形式,赶出家门?

因为对穷人来说,一套房子不仅仅是财产,是自己的家!如果你的家,随时被别人收回,你什么感受?

【新婚姻法将终结房产啃老族】是个误会!?究竟谁在啃老?

是谁在啃老?一个男人离了婚,保住了房子,就防止住了啃老?

我舅舅离婚以后,我姥姥姥爷并没有把房子卖了,然后自己去旅游,买保险,或者是做健康检查。。。。。而是我舅舅又用它娶新媳妇了。。。。。。这个房子,给了儿子注定是有去无回,是媳妇在啃老?还是他们自己的儿子?我原来的舅妈非常孝顺,每天都过去陪着我姥姥,对我姥姥没得说,离婚了,我姥姥气得上不来气,见到我们就念叨我舅妈。。。。。而我现在的舅妈,一个月见姥姥一次面,穿着高跟鞋,画着红嘴唇,老人把给他们准备的饼干拿出来,她说,我们不吃这个。。。。。
走了一个又来一个,老人的利益就得到保障了吗?

建议:如果从根本上保障老人的利益,应该立法禁止老人给子女买房子,没有钱就要租房住!既保障了老人的经济利益,又保障了夫妻的经济对等权益!

看了我们的新婚姻法,号称是保护买房的老年人的权益,实际上,房子被啃走了是一定的!用这个法终结啃老族,是痴心妄想的!

因为啃老的产生根本原因是儿子要!现在好了,如果儿子要结婚,买了房子,这个儿媳妇是带不走了!但是又带来了下一任!这个法例既没有保障老年人的权益,也没有保障妇女儿童!而是把一套房产永远的留在了儿子的手中!

老父亲: 我的房子被啃走了!

老母亲:那是我儿子,我心甘情愿!

【是否一定要公正半套房产在自己的名下?对于不太富裕的家庭来说?】

确实在结婚之前要这样!因为这个不是房产的单纯问题,对于普通不富裕的家庭来说,是你的主权问题!若要净身出户,你必被对方牵制。。。。。。。而不平等。。。。。。。
这个问题,再怎么用,为了让中老年的父母买了房子不至于财产流失,为了打击拜金女,也掩饰不住!女性失去的不是房产,而是主权。。。。。。。因为如果你没有了主权,你就要好好的讨好你的老公和公婆,否则他们不高兴了,你就被扫地出门了!你的家,不再掌控在你自己的手中,而是要看他们高不高兴!

【幼儿教育专家说家庭教育与新婚姻法】,全职妈妈是懒惰的寄生虫吗?

个人档案:郝老师,于2009年正式成为幼儿教师!后自己创办补习班,教习英语!擅长儿童心理分析,家庭教育的细节规划!后随老公旅居香港!不是什么专家,只是与儿童还有他们的家长有更多的接触

【家庭主妇,是懒惰?!是寄生虫?!】

案例:

费师傅是司机,老伴一生只做一件大事,教育儿子!毕业于大连海事大学,毕业后从事广告行业,综合素质强大,遂三年之内年薪涨到四五十万。。。。。。北京自己买房,媳妇南方人,按照习俗,要十万彩礼,费师傅生气,不给!儿子说,不用您操心啦!连彩礼钱带房子钱全部自己付清。。。。。。。儿子积极的安排二老去北京的住房,养老无忧矣。。。。。儿子常常给他们惊喜,给你们报了个旅行团。。。。。费师傅得了胃癌早期,儿子回家,因为儿子是非常好的业务人才,怕流失掉,公司马上拿出现金二十万,为老人治病。。。。。

问:是司机的工作收益高,还是教育的受益高?

养儿有用他养你

养儿无用你养他

出产人才素质差

才会回家啃老爸

问:啃老的问题是人才素质的问题,使女人的经济地位下降,生活动荡,真的可以解决啃老问题?还是让人口素质继续下降,啃老问题更加严重?

问:婚姻法保护出资产方的资产不受损失为出发点,或者说为重点!就是说,公婆创造的效益要保护,也就是说,法理是,遵循谁创造了效益归谁的原则,请问,是费师傅当司机的效益高,还是费妈妈的教育效益高?这个效益可以影响到家庭50年的发展!这个效益如何估算?难道有形的贡献要保护,无形的贡献就不保护了?

【为何全职妈妈又多了起来?】

在香港,一个普通的员工上班说好了8小时,下班就可以走!如果有人阻挠,告到劳工处,搞得他吐血!所以母亲的时间在控制之内!而我们内地的劳动者呢?

张华说,我工作的时候,什么都赶在下班之前做完!可是偏偏在临下班的时候,上级过来说,那个张华啊,我还有个文件没弄玩,你帮我弄一下,我明天要用。。。。。。张华说,工作会吃掉我所有时间!我回到家,不想说话,只想睡觉!有时候脾气暴躁。。。。。。

以我多年幼儿教师的经验,父母亲自培养出来的孩子,也比隔代人或者保姆培养出来的,普遍好很多。。。。

问:婚前,夫妻两一起交首付,后婚一起还房贷!女性女性工作和家庭教育如何兼顾?

这下完了,等我回到大陆,劝说妈妈们多花精力教育孩子就更难了!她们都会跟我说,那可不行,老了靠谁?

我会看到越来越多的寄养的孩子了。。。。。

案例:

蕾蕾蕙质兰心的女孩,五岁!为何用蕙质兰心?蕾蕾三岁时,懂得大人事儿,关心姥姥,姥爷。。。。五岁,俨然一个小大人。。。。。全家宠爱,说蕾蕾真聪明!但其父母工作,养于姥姥家,姥姥虽开朗,但深居简出,将蕾蕾喂养的很好,很少锻炼她的身体和其他方面能力!久而久之,深居简出,很少阳光下的奔跑,很好与生人之间的接触。。。。。蕾蕾逐渐养成了林黛玉的敏感性格!蹲在墙角,哭泣,说,我不上幼儿园!问其原因,不语。。。遂问幼儿园老师,老师说原来老师为蕾蕾梳头,可是现在来了更小的小朋友,老师不为她梳头了。。。。。蕾蕾还哭泣过很多次,其中原因都是她被敏感到!身体也孱弱,经常感冒。。。。

蕾蕾的母亲每月赚六百块钱,我劝说她回归家庭,带孩子出去做运动,给她见市面,多多的鼓励她,使她走出敏感,建立好的心理素质。。。。。。

蕾蕾母亲说,我不能失去工作!遂未辞职,培养女儿!今年蕾蕾上小学,数学一塌糊涂,只因老师在课堂上说了一句,大家做的都很好,蕾蕾你要多努力呀!蕾蕾多次在上学的路上哭闹,我想,对于一个敏感的小女孩来说,独自面对这个陌生的坏境是多么的焦虑啊,这哭闹不就是对焦虑和敏感的表达吗?如果她的妈妈有精力能够帮帮她?

她母亲来找我,我问:你要孩子好,还是要六百块钱?

问:新婚姻法不支持教育妈妈的权益,搞的她们危机感加重,请问孩子的第一教育人的权益不受保护,如何保护孩子的权益?

在日本,极度重视下一代教育的国家!他们的家庭主妇最重要的工作不是做家务,而是悉心教养下一代。。。。。

只有在中国看不起教育妈妈!叫她们懒惰的寄生虫。。。。。。追问

诶,杯具啊,这些脑残们,虽然婚前婚后,男人的那些保障法的保障好了,但是婚后女人的保障都去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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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1-08-25
只想说几点 第一:男女从来都没平等过 平等只是相对于以前来说的 如果女人再回到以前的生活 估计哪个女人都受不了 同样男人别得意 以前的男人是无知所以不知道珍惜女人 现在的男人却没有以前男人的本事 第二:新婚姻法已经出来 这些女人整天吵吵吵的 我知道心里不平衡 本来结婚就可以有一套房子了 现在一下子担心起来 以后净身出门 我想说一点 首付是男方支付的 男方有权利写单方名字 如果你觉得不平衡那首付你也参与啊 或者以后的按揭一起偿还 这样完全可以加入你的名字 所以现在吵吵吵的女人大多都是父母不会给她买房等着男方买了房子送过来的 然后就是想不劳而获坐享其成的 是 没错 女人生孩子那一年或者说连着几年都很辛苦 这一点没有男人会否定掉 可如果说什么为男人生孩子什么的P话还是不要说了 孩子就不是你的孩子?而且 有多少女人想过家庭不好的男人再创业阶段所付出的代价有多少 我身边女人一般大多都是随便找个工作自己过过 逛街购物聊天 闲得就等结婚可男人们都再干嘛你们知道么?每天加班加点 有些每天晚上都是半夜2、3点到家,所以一个家庭没有什么好说谁累谁辛苦什么的 当然说这些也不排除有些恶心的男人喜欢沾花惹草 但也少数 再说难听点只要不是喜欢沾花惹草的男人出轨那也不是女人勾引诱惑么?楼下有人说的好 有多少男人出轨一样就又多少女人陪睡还不少于这个数 第三:如果要怪就怪丈母娘吧 以前的观念生女儿就是赔钱 现在很多人说是这么说 但潜在意识生女儿就是一套房子车子什么的就是摇钱树 别说不会这么想 很多父母都这么想 上面一代有太多没混出什么花样的人抱着这种观念 靠着下一代出息 他们坐享其成 第四:关于婚姻法的 如果结婚后女方贡献多 男方自然看在眼里 不用女方提醒会主动把房子名字加上 当然 如果有些不要脸的男人无视女方的贡献 这种男人 女方也可以趁早考了早点离开了 不然就是你们说的如果离婚就净身出门了 新婚姻法没有什么保护谁什么的说法 只是稍微减轻了点男方的压力而转移到女方身上 有没有想过无力给男方买房的家庭 男方的压力有多大 这社会你们都知道赚钱难 那所有男人都是超人么?赚钱就简单了?还要拼了命的赚钱买房子 想过男方压力有多大么?不会,因为你们只向那些有钱家庭的男人看齐 所以现在网上吵吵吵的女人大多都是这种女人 行了 你们骂我也好 说我也罢 我代表不了所有男人 只是想为男人说一点公道话 要骂就骂吧 无所谓追问

你这些话,我还听得下去。

第2个回答  2019-09-25
破坏家庭团结。
主导权完全在男方手上,有房子的多少都有父母的功劳,姐妹一旦离婚必定回娘家房子她也有份,矛盾开始了。
婚姻关系难维持
婚房能被称为家吗?跟女方又没任何关系
,女方不会再无私奉献更多的会是如何保护自己和自己的权益。
女人没有家庭地位,对婆家的唯一威胁也没有了,在男方父母眼中更是外人了,需要他们的时候不是一家人,等到女人受够了委屈过不下去了人家又是一家人了,这就是利用法律为难女人。
儿童变孤儿
女方工作和照顾孩子不能兼顾,放弃孩子母亲又做不到,记得在新闻上看到的大姐完全没有后路带着孩子去了天堂
当然给男方他父母会帮着带,没了外人人家现在是一家人,可孩子没有父母了
第3个回答  2011-08-24
关于房产的规定,着实让女同胞们伤心了。以前男人付首付已经成了习惯。可是车子是女方提供啊~~~离了婚房子是男人的,车子要平分,天理何在啊!
虽说,共同还贷或者房子增值可以给与补偿,可是女人们啊,你们有证据么?每一次还贷的银行账号是你的么?银行出具的账单你还有么?没有证据,你一分钱拿不到啊~~~哎,可是更伤心的不是房产问题,是“小三”啊!!规定以后:一方与第三方同居,另一方如果要求赔偿,法院不予受理!
这还有人道么,房子是男银的,增值是男银的,连小三都光明正大是男银滴~~女人们离婚,就只能拖着行李箱净身出户吧~~
女人们啊,这个法律就告诉我们,自己强大起来吧~自己付首付,房贷让男人们还去!自己养个小白脸,赶在小三之前!努力拼事业,让男人们带孩子做饭洗衣服去!最后,房子是女人的,增值是女人的,小白脸也是女人的!这才是男女平等!

虽然话有些偏激,不过,我确实鄙视新婚姻法。都是一帮老男人们制定的下jian玩意!
第4个回答  2011-08-18
但凡对司法解释三提出非议的人,十之八九是女人,而且是人生观,价值观扭曲的女性。
1、女人凭什么要有特权?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你难道不懂?
2、这不是婚姻法,这只是司法解释,2001年也就是十年前婚姻法就是这样规定的,只是司法解释三再啰嗦了一遍而已,
3、婚姻法在立法时是注重保护妇女权益的,你凭什么说对女人不公平?你了解当时的立法审议会议过程吗?婚姻法里有哪一个字是恶意针对女人的吗?你觉得不公平,是不是因为你作为女人买不起房?如果你买得起房,你完全可以做财产强势一方,婚姻法也同样是保护你的个人财产,你自己能力不行,你凭什么说人家针对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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